阳新新阳网 发表于 2015-3-30 10:19:05

宝马撞伤人 自掏三万多

      开发区太子镇的曹某驾驶一辆宝马车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因他没有续买车辆保险,在这起事故中自掏赔偿金3万多元。为此,曹某悔恨不已。

   昨日,开发区交巡警大队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调解,明确了肇事方的责任和赔偿数额。

  2月14日,曹某驾驶一辆宝马740小车沿315省道行驶,当车行驶到济桥村路段时,将正在路上行走的刘某撞倒,致刘某头部着地受伤,曹某的朋友迅速将刘某送往医院救治。当交警赶到事发现场调查时,曹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车辆保险一个月前就过期了。

  曹某说自己忙于生意,并且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不错,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抱着侥幸的心理迟迟不去给车辆续保。

  受伤的刘某为颅内出血,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康复出院。刘某的治疗、护理、伙食补助等费用达到33000元。因曹某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自掏腰包承担了该起事故的全部费用。

  (东楚晚报 姜博 陈松林)

摄影无忌 发表于 2015-3-30 12:11:17

这是提醒赶紧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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