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新阳网 发表于 2020-12-31 16:46:43

关于城区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两节”将至,城区车流物流人流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区交通和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城区特别是南门街市场、实验小学和实验幼儿园周边等年初未整治到位的区域,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并实行长效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道经营。根据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城区所有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必须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主动配合迁移至临时疏导点和指定区域贩卖经营。对为一己私利而扰民、不服从管理的商贩,依法从严处罚。
二、禁止出店经营。城区商铺以门店墙体为界,一律不准店外摆放商品或物品,不得在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乱拉乱牵线绳、乱挂乱晒衣物等,对未经审批店外从事商业宣传和展销促销活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禁止乱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区道路两侧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对不服从整改要求或在执法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请广大群众与经营户积极配合,并予以支持监督,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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