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凤来仪 发表于 2022-1-11 16:40:43

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将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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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为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1.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学生爱国情怀、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本领显著增强。科学的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2.教育发展达到新高度。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协调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实现融合融通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一流特色发展,终身教育体系趋于完善。3.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以上。扶困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4.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教育评价改革有效落实,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障碍基本消除。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质增效,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新突破,成为内陆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5.服务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高校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实现以质量和贡献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6.教育保障实现新提升。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能力更好地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教育投入水平稳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依法治教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普遍建立,教育治理效能全面提高。(一)健全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县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支持县(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集团化办园、联村办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退出机制,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推进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和预防“小学化”倾向。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完善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按照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要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县城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实施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向县城聚集,支持各地改造一批薄弱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牵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高中课程设置、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学生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和毕业认定等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发展特色高中、综合高中。4.以适宜和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保障机制,尽情尽力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按“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设置专业性特殊教育学校,推动学校专业化、教师专业化、教学康复专业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应上尽上,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以上教育延伸。建设一批市、县、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落实“一生一案”,推进“教育教学+康复”,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二)构建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类型教育特征,系统构建贯通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教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每个市(州)重点办好2所左右、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推进高职教育资源整合。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组建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入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帮助社会重点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开展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整合“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推进高职院校提质扩容,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和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围绕湖北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绘制产教对接谱系图。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各地以城市为节点,汇聚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园区。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育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4.系统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格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对接主流生产技术,校企合作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教材和校本专业教材。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推行项目化教学、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媒体现代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诊断与改进。完善省、市、校三级学生技能竞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制度。5.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覆盖全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紧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配套政策。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地区和脱困地区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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