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阳新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积极性,促进阳新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决定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受理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投诉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投诉举报内容
(一)受理以下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
1.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3.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
4.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
5.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6.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
7.违法违规或者不合理地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8.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9.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10.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
11.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下列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1.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
2.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3.已经被其他单位受理,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或者已出具处理决定书的;
4.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钟家湾路39号;收件人:阳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35200。
2.来访。地址: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钟家湾路39号,阳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3.来电。0714-7320552。
4.网络。投诉举报网址:中共黄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门户网站(举报专区-阳新县)。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我县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线索,为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共阳新县纪委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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