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新县添胜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2020年修改(第三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阳新县添胜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热心家乡建设的添胜村青年人为建设美丽家乡、友爱家乡、文明家乡、和谐家乡而成立的公益性青年人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爱岗敬业、尊老爱幼、无私奉献”为宗旨,以马列主义、MAO主席思想、“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正气、友爱互助,不计个人得失只讲付出不讲回报,围绕家乡基础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服务,努力为实现美丽家乡、友爱家乡、文明家乡、和谐家乡的目标。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共青团阳新县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阳新县民政局 。本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王英镇添胜村。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为家乡建设事业无私奉献,出钱出力解决家乡发展问题;
(二)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文化娱乐活动,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倡导文明、团结、互助精神,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家乡形象面貌;
(四)竖立模范典型、表扬好人好事,改善社会风气,促进邻里团结;
(五)为家乡谋发展,打造乡亲共同致富发展好平台。
(六) 帮扶本村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奖励本村青年就读大学。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有热心参加本会活动;
(三)年龄14—50岁,不分政治面貌,男女均可。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方式:
会员申请人必须填写入会申请,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联系方式、工作地点和入会誓词等,经协会审核并考察通过,举行入会宣誓,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如退会则3年内不得入会;
(五)对本会经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公益事业、募捐活动;(以后活动的会员捐赠款统一登记为自愿缴纳的会费,即协会会费收入)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三条 会员损害协会利益和协会形象,经执行委员会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除名等惩戒措施。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执行委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
(三)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本会每 5 年召开换届大会。
第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人数3-7人。执行委员会接受协会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五)起草内部管理制度;
(六)协会会员大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对单项金额1000元以下支出的审批权,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一致可以执行支出;对单项金额1000元以上支出要先在协会会员微信群中公布费用支出项目,听取意见。
(七)在协会大会中公布的工作计划,对讨论通过写入决议的工作项目,无需再在协会会员微信群中公布和电话形式告知协会会员,可按计划执行,但需要在下一次会员大会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除夕夜前组织一次协会大会,并在大会中公布经表决通过的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 2 人。秘书长1人。会长、副会长从会员中经民主选举产生。秘书长从执行委员中选出。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由本村优秀青年担任。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
(二)熟悉本村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三)热爱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 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5 年。上述负责人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二)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执行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会员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2名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从本会会员中推荐。监事的任期与执行委员任期相同。监事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委员会委员。监事的职权是:
(一)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
(二)列席执行委员会会议;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自愿捐赠的会费;
(二)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
(三)政府资助、奖励、项目经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途:
(一)发展家乡建设事业;
(二)开展文体活动;
(三)慰问高龄老人;
(四)投资创建家乡发展致富平台。
(五)奖励就读大学学生。
第二十八条 收支帐目公开,接受组织和会员监督。主要财务管理规定:
(一)资金募集和使用必须合理透明;
(二)每笔项目资金必须经协会相应有权限组织决议同意后才能使用;
(三)每笔开支费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经协会组织审核;
(四)协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财务公开,经手人负责制;
(五)任何人不得挪用协会资金;
(六)建立财务档案,定期(每年正月初五)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工作人员纯属义务劳动,无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 2020 年 12 月 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阳新新阳网 ( 鄂ICP备19013424号-2 )
GMT+8, 2024-3-29 18:39 , Processed in 0.09728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