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喝了半杯白酒,就被你们交警逮住了。”4月1日晚,因醉酒驾驶,熊某被阳新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在拘留所里,失去自由的熊某后悔不已。
当晚9时许,阳新县交警大队在兴国镇龙港路三医院门口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BT6668出租车从前方驶来,在上前对驾驶员熊某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熊某满口酒气,当场用酒精测试仪器对其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90.2MG/100ML,熊某属醉酒驾车。随后熊某被交警部门带回审查,为进一步锁定证据,交警部门当晚对熊某进行了抽血检验。
据了解,现年41岁的熊某是一名在阳新城区开出租车的司机,当晚在亲戚家中吃晚饭,熊某称当时只喝了半杯白酒,晚上9时左右,驾驶号牌为鄂BT6668出租车回家时,途经三医院门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这是新规实行当天,阳新查获的醉酒驾驶第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阳新警方对熊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另外交警部门还对其追加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