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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在兴国镇胜利街路,兴国城区城管执法大队人员对居楼一处30平方米的楼顶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当天,兴国城区执法大队收到举报,有群众反映胜利街路口第三栋12层楼顶有人搭建小屋,兴国城区执法大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取证,发现有人在12层的高楼楼顶平台上私自搭建了一处约30平方米的小屋。
该违法建设位于房屋楼顶,为居民私自占用公共楼顶,违规加盖房间,还加装门锁,搭建用于堆放个人物品。之后,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对该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楼顶是个公共用地,个人擅自占用变为自家领地,这种行为侵犯到了其他住户的利益。”“楼顶违建在施工过程中会破坏楼顶结构,房屋的承重、结构、寿命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楼顶作为重要消防通道之一,私自搭盖还可能会影响楼顶消防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城市管理执法局兴国城区管理执法大队队长孙阳洋介绍,后续会加强宣传教育减少矛盾纠纷,降低拆违成本,把它当作一项严肃的任务来抓,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乱象,为群众营造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云上阳新 通讯员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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