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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关于进一步督促督导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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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6 14: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城区社区党组织:


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双报到” , 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广大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帮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群防群治工作局面。同时,近期市防控指挥部督查发现,仍存在一些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参与防控工作作风不实、所在单位对在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督促督导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督导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包括党组织关系不在黄石的垂管单位和金融机构、非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疫情防控工作上,将本单位本系统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指导、督办、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和社区居民身份全部参与社区防控工作,主动担任防控工作突击队长、志愿服务队队长、楼栋长等,不得在单位从事与防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即日起对在职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清查,拿出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具体名单,并说明党员干部去向及工作情况。特别对已承担防控任务、所在单位安排防控工作或值班任务、个人身体不适宜到社区工作、春节前离开黄石暂时无法返回的党员干部作出说明,报各级组织部门备案备查。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抽调干部从事与防控无直接关联的工作,不得以正式上班为由,擅自撤回在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为在职党员干部提供包括口罩在内的必要防护物品,及时向在职党员干部宣讲值班值守应知应会知识。


五、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社区的领导和调度,确需临时请假的由本人提前先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将主要负责人同意请假的有关证明(短信、微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拍照或截图发给社区具体负责同志,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六、城区街道要指导社区统筹用好已报到在职党员干部力量,对每名报到的在职党员干部设岗定责,编入作战单位(各类突击队、防控工作队、志愿服务队),将任务明确到每一天、每个人,对报到人数较多的社区,要统筹调配,就近充实到人员力量薄弱的社区。


七、社区党组织要督促在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将其现实表现情况如实记录,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同时,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党员干部个人表现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提拔、公务员考核以及其他评奖记功的重要和必须依据,单位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奖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


八、市县组织部门将深入全市所有社区进行暗访督查,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在职党员干部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党员干部个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任。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党建科,联系电话:6368975;国有企业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联系电话:6368973。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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