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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子镇文锦商贸小区开发项目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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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2: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黄石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太子镇开发项目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一、会议地点: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交流太子开发项目有关工作。
   三、会议时间:20121016日上午。
   四、参会人员:秦书记、李书记、程荣董事长、黄朝洪副总经理、李相坤财务总监。
   五、为了做好太子镇商贸小区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太子镇政府领导与华亿公司领导在华亿公司会议室对目前太子商贸小区开发项目等有关事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对征地等工作的几点意见进行进一步讨论:
      1、被征收土地户4条建议的协商处理意见:
      (1)关于被征收土地户主要求购买门面的问题:由镇政府对购买门面房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或预购华亿公司在市场价同等条件的基础上按镇政府的意见优先安排。
      (2)关于被征收土地户要求承包工程施工的问题:华亿公司认为符合建筑条件的队伍(按建委标准)在同等条件下适当排。
      (3)关于被征收土地户要求开发成幢商品房的问题,华亿公司意见:房屋成幢独立开发牵涉到开发资质、规化许可、土地分割和项目前期费用等等问题,在太子项目中,单独分割独立开发是不可行的,为了满足被征收土地户要求,可以在该项目中投资参股(按利益分配的方式)。
      (4)关于被征土地户主要求做副工的问题:施工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华亿公司向施工单位协助推荐用工,华亿公司在太子的其它用工但不含管理人员,原则上部分管理人员由政府推荐公司择优录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2、为了加强对太子商贸小区开发项目的领导,有利于工作的足进,政府需成立专班,全面负责该项目土地的征收和开发项目的协调工作。华亿公司成产了太子商贸小区项目部,负责开发项目的全面工作。
      3、征地补偿及建筑施工手续
鉴于当前征地工作进展情况,华亿公司快足额筹措征地资金,按镇政府与华亿公司的合同约定,首付200万元的农民征收土地款,路东屋李自然村地块首期工程早日开工建设;路西舒姓自然村土地补偿款待与舒姓自然村土地参股村民落实后,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同时镇政府提供省征地批文或县土地局征地批文及土地部门与村级征地合同,使征用土地合法化,在开发商未获得土地使用权手续之前,由镇政府向县有关部门申报建筑开工(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使该项目早日正常开工建设。
参会人员签字:
太子镇党委书记:秦书记
太子镇党委副书记:李书记
华亿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荣
华亿公司副总经理:黄朝洪
华亿公司财务总监:李相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发表于 2012-12-26 13: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
蝇营狗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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