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本是同林鸟,纠纷之后,凶悍男子对前妻的住所打砸成狼藉一片,并对其以拳打脚踢相加。7月2日, 阳新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依法将这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7月2日早上6时许,阳新县三溪镇人邹某气势汹汹地赶到阳新县兴国镇某街道一小巷内的出租屋门口,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大声疾呼找租住在此的其前妻王女士兴师问罪。 一大早,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根本不想理睬,让其赶快离开。这时,邹某突然冲进屋内,将该出租屋内王女士的物品进行一通猛打猛砸,无论王女士怎么拦也拦不住。打砸完之后,邹某还放狠话告诫王女士不要自作主张想干嘛就干嘛,否则没有好果子吃。 家里东西被砸后,街坊邻居让王女士赶快报警。不熟悉情况的王女士以为违法人员户籍在哪儿就得上哪儿的派出所报警,于是特意赶到三溪派出所报案。 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王女士赶到三溪派出所,民警耐心向其解释,让其回到案发地派出所报警。与民警正说着,邹某又向王女士打来电话,当听说其正在三溪派出所时,邹某在电话里让王女士等着他来面谈。于是王女士坐在大厅里等候。 半个小时后,邹某赶到三溪派出所门前,看到坐在大厅内的王女士后,没等其没反应过来,邹某飞奔冲向前对王女士一通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当值班室内的民警冲出来制止后,邹某还不肯罢休,遂对其进行控制。
据了解,邹某现年45岁,三溪镇柏树村人。2004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浙江警方抓获,之后领刑8个月。几年前,邹某与前妻王女士因感情不和而分道扬镳,最近,由于邹某不满他们的孩子(已经判给王女士)没经过其同意而居住在其外婆家里这事而无端找王女士纠结、争吵,让王女士不得安宁。 7月2日,三溪派出所经调查取证,经该局法制大队审核,将违法行为人邹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百元(涉嫌殴打他人),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两百元。
(来源:阳新新阳网通讯员 杨慧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