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县森林公安局经过侦查,快速处置一起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地还原了事实真相,有效地防止了负面影响的发生,起到了正面的宣传和引导作用。
7月11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楚天都市报网络舆情监测中心电话报告:“视频口音疑似阳新籍的一男性青年,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杀娃娃鱼的视频并被多人转发”。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网络舆情监测中心报告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班对相关舆情线索展开调查,公安局网安部门利用技侦手段,查清当事人的相关信息,锁定目标,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调查视频资料信息出处,核实拍报视频地点,追查娃娃鱼来源。
通过调查核实:视频拍摄者乐某杰系阳新县三溪镇人,现住兴国镇。乐某杰伙同佘某丽等三人在兴国镇银山村开了大排档,在试营业期间为吸引眼球,拍了一张杀娃娃鱼(娃娃鱼学名大鲵,野生娃娃鱼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科研价值)的视频发到朋友圈,视频中的娃娃鱼为人工养殖,从武汉江汉区某海鲜市场经营部刘老板手中购买,该经营部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手续。
面对网络舆情,县森林公安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县公安局网安部门、武汉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的支持,迅速应对、还原事实真相,并对当事人乐某杰进行了批评教育,乐某杰等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时将朋友圈视频进行了删除,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正面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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