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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阳新一男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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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2 14: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8月15日,阳新一男子刘某在被交警进行检查时,突然加速车辆,压倒正在检查的协警,致其三根脚趾头骨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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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队长曹祥炽介绍,该中队民警在官桥铁路桥路段设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驾驶人刘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由白沙向城区方向驶去,中队协警刘渊遂将其拦下对其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刘渊让其出示驾驶证等证件时,驾驶员刘某突然加速车辆,正在车边的刘渊瞬间被车辆带倒至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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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阳新县人民医院法医鉴定刘渊右脚三根脚趾头骨裂,为轻伤二级。

  目前,驾驶员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9月10日,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卢亮接受采访时介绍,近年来,我县发生多起妨害公务案件,他提醒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执法行为,不得横加阻拦,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阳新新阳网
发表于 2018-9-13 12:01:13 本帖来自手机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

把那么老实的人说成这样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农民可有谁可以做主 如果情况恶劣 8月15-16号为什么没有对策 为什么8月27号当事人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去取摩托车 被诱到派出所拘留呢?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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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5: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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