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凌晨0时许,106国道龙港镇路段发生一起抢夺方向盘事件,一名男子居然抢夺行驶在路上的大巴车方向盘。
据阳新县公安局富水派出所教导员孔健介绍,今天凌晨,载满43人的浙江籍大巴行至106国道阳新境内龙港镇渡口村路段时,男子梅某(通山县慈口乡人)在要求车辆行至某位置被拒后,上前抢夺方向盘,在司机按下紧急制动,车辆停下后,又殴打司机和制止乘客,最终在司机和乘客的合力下,将其制服并报警。
车上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梅某从后排起身向司机走去,与司机争论,司机后面一排的女乘客和两名男乘客一直拉扯着梅某,梅某用力挣脱后,上前猛抓方向盘,后排乘客赶紧拉拽,司机则控制住方向盘并按下紧急制动,在车子停下后,梅某仍不停止,转身又与刚才拉拽的男乘客动起手来,司机见状连忙抱住,梅某随即翻身殴打司机和乘客,最终在司机和乘客的合力下,梅某被制服。 据大巴司机许师傅介绍,该大巴是由浙江台州出发开往湖北通山县,属于包车,有专门路线。当夜凌晨,车辆行至湖北阳新境内时,梅某要求车辆停至不在行车路线的位置让其与妻子下车,司机以不在路线之内拒绝,并告之“不能以两人耽误全车人”,梅某随之上前与司机争论起来,之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许师傅回忆道,事发时是黑夜,还下着雨,路面湿滑,幸亏当时车速不快(每小时40公里),被抢方向盘时及时按下了紧急制动,并和乘客合力制止,否则车上43人的后果将不堪设想,所幸,除司机许师傅受抓伤外,其他乘客无受伤。 据梅某交代,当车进入阳新龙港镇境内,其妻子坐在车子后面询问司机是否去通山县洪港镇,司机称大巴只能到通山县城下,然后梅某便在后排一直嚷嚷花了钱,必须送到,并要求司机立即停车。见司机没有理会,梅某便上前理论并抢夺方向盘,车子停下后,梅某又与司机、制止的乘客打了起来。
目前,梅某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阳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2019年1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后,在阳新境内发生的首个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例。
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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