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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关于阳新县伽州365游泳运动生活馆欺骗消费、店大欺客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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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20: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我叫王贤兵,是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人,在2017年5月27日,经阳新县伽州365游泳运动生活馆工作人员(网名南风)介绍参加了该生活馆的活动,在与工作人员沟通中,我了解到该健身馆在兴国镇光谷广场七楼还有一个健身馆,当时我就提到我住在光谷旁边,希望每天晚饭后带着小孩在光谷的健身馆游泳锻炼,工作人员跟我说办卡也可以在光谷的健身馆通用,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我预交了3180元的亲子五年卡游泳卡,当晚我去光谷的健身馆体验的时候,发现没有光谷的健身馆没有游泳设施,当时我与工作人员(网名南风)微信联系说因我住在光谷,在光谷没有游泳设施的情况下带着小孩去比较远的三江生活馆那边游泳不方便,希望可以不办卡退款,工作人员(网名南风)给我的答复是“你放心,就是你找我办的卡,我肯定会把你服务好,你不用担心这个”,在5月29日又答应我向老板申请一下,在无果的情况下,我一直催促,又回复我“就这几天给你回复”之后一直没有结果,从6月13日到6月23日,我一直尝试与工作人员(网名南风)微信语音联系,对方一直未理会,期间我多次前往三江的生活馆交涉此事,但是该馆在装修未能联系到工作人员,在6月24日,再次尝试与工作人员(网名南风)微信语音联系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将我拉黑,我再次前往三江的生活馆交涉此事,后面一个网名鲍强的工作人员说72小时内给我答复,在6月29日下午,该馆的工作人员通过15207174656的手机号码给我来电,在交谈中,他提出了:1.我为什么当时不问光谷有没有游泳馆?2.工作人员(网名南风)已经离职无从确认当时的情况,3.健身会所自开办以来还没有退卡的先例对我的要求予以否决。
对于以上情况,我有几点质疑:
,在办理入会协议书前我已明确提出带小孩在光谷进行游泳锻炼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在明知光谷的生活馆无游泳设施的情况下,未予以说明,还说在三江的生活馆的卡可以在光谷通用,涉嫌以错误诱导的方式骗取客户办理游泳健身卡,其行为实质上就是欺骗消费。
,作为一个消费者,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了解所要消费的场所的详细设施,其三江的生活馆的卡可以在光谷通用的说法就会给消费者带来光谷和三江的生活馆都应该有游泳设施,既然光谷的生活馆没有游泳设施,在消费者已明确提出带小孩在光谷进行游泳锻炼的情况下,应该将光谷生活馆无游泳设施的情况予以说明,而6月29日来电对我的质疑“我为什么当时不问光谷有没有游泳馆”实属将商家应该担负的责任强行推脱到消费者身上。
,工作人员(网名南风)虽然已经离职,但是其在职期间为生活馆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代表的是生活馆,他的离职不能代表他在在职期间的行为与生活馆无关,对于我的退卡请求,工作人员(网名南风)未给与明确答复,甚至一拖再拖,直至将客户拉黑,这样恶劣的服务态度我认为也是该生活馆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所采取的处理态度。
、对于工作人员提出的健身会所自开办以来还没有退卡的先例,更是说明了该会所店大欺客,态度恶劣,完全将消费者的诉求置之不理,如何让消费者心服口服。
对于以上所述情况,有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为凭,本人保证情况属实。



发表于 2019-6-27 09: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
12315 - 315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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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08: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问题严重的话属欺诈,也可报案,具体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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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1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有先见之明,幸亏退得早,为退50元至少找了它们十次以上,这样的信用是难以做大做强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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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1: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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