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患儿王某某(5岁)因反复腹痛被收治阳新县中医医院儿科住院。当天晚上,其家属要求带患儿回家,儿科医师明确告知住院期间必须留院观察,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回家存在风险。但家属态度坚决,在签订相关告知书后于当晚19时左右执意带患儿王某某回家。
2019年7月5日早晨7时20分左右,王某某因病情突变,由其家属急抱返院,儿科医师发现王某某心跳停止、无自主呼吸、瞳孔放大、牙关紧闭、口唇紫甘。抱着不放弃的态度,儿科医师立即进行了抢救,但遗憾的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王某某生命体征并无改变,当日9时左右宣布死亡。
宣布死亡后,王某某家属前往医院要说法。阳新县中医医院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上报并安排了工作专班进行善后处理。在向其家属通报可能致死的因素,并告知相关处理途径后,其家属拒绝尸检和医学鉴定,并拒不转移遗体。
在阳新县政法、公安等多部门沟通下,7月5日晚22时左右王某某遗体被依法转移。但其家属仍然拒绝尸检和医学鉴定,要求医院负全部责任并赔付人民币200万。
阳新县中医医院坚持依法鉴定,依法处置。阳新县政法、公安、卫健等部门以及阳新县中医医院相关人员一直坚持在调解一线。但王某某家属在其要求未满足的情况下,分别于7月6日、7月7日组织多人聚集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放鞭炮、发布和传递不实情况经过,并通过网络散布不实言论,严重影响了正常诊疗秩序。
医学,从不是能够杜绝死亡发生的科学。患者的死亡是我们任何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我们也为此深感遗憾和同情。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坚持依法处理,拒绝无理要求,更拒绝医闹。
阳新县中医医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