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场区(管理处)党(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6日10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做好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全面压实防汛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防汛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主动深入一线,勇于担当作为,带领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大局中来,齐心协力完成防汛各项任务,确保我县安全度汛。
二、严明防汛纪律,切实履职尽责。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救险工作第一线,严格执行统一指挥调度的战时机制,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党员干部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发生重大事项、险情或紧急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一律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防汛期间信息发布要以权威部门为准,一律不得传谣信谣、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影响正常的防汛工作。
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纪律保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防汛责任和防汛措施落实情况、防汛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下沉一线加强明察暗访。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失责,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一律先处理后通报。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与物资的,对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为防汛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