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严禁在换届工作中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严禁违规通过快递、微信、红包收礼,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
4.严禁违规“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6.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担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寸步不让、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廉阳新建设等活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一抓到底,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整合监督力量,落实“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畅通拓宽举报渠道,织牢织密监督网,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714-7320552,7322240
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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