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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阳新:致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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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2 20: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阳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因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据统计,我县无论是一般事故还是亡人事故的发生,摩托车与电瓶车已经成为了第一“险车”。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衷心希望您们给予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以下行为:


  一、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二、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划定的停放区域规范停车。

  三、摩托车、电动车要悬挂号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逆向行驶、长时间长距离在人行道行驶,不得酒驾醉驾,不得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只能2人驾乘;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严禁使用三轮(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五、不买超标车。条例规定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须有脚踏骑行装置;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生活,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严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违法加装遮阳棚、酒醉驾等道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打击。


  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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