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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9: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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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其实像阳新这样的现象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都有之。我也就纳闷了,为何解放初期没有b社会呢?为何没有小混混呢?为何新中国成立都60周年了,反而这些不良的现象越演越烈了呢?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想应该是我国的现行体制决定的。凡事非要看美国佬的脸色,搞什么人权,搞什么以人为本。当然以人为本的政策我认为很好!只是有了“人权”这个概念,却给一些不法份子提供了“藉口”。现在倒好,枪毙人这些极刑越来越少了,相反违法乱纪的现象到是越来越多了。我真是忘不了80年代我们县法院院长汪德的那个关于枪毙人告示的“对号”,震慑了多少不法分子啊!所以我就有了一些怪异的想法:像那些兽面兽心,丧尽天良,无恶不作,危害百姓,猪狗不如的B社会应该恢复具五刑,先切他们小JJ,再凌迟然后车裂(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具五刑)。挨枪子、”吃好生米“、“判无期”都太便宜他们了!而对于那些小混混也要根据其危害程度具以“手指上竹签”等酷刑,“说好话”、“讲道理”都是浪费口舌!不然为何小混混坐几个月或几年牢出来后为何比未进宫之前还狠?不然为何老百姓为何不敢伸张正义,为何怕小混混报复呢?!!!当然这些过激的想法也许都是空想,是我在浪费时间和口舌,也是我的一厢情愿!国家永远不可能实行酷刑制的,当然若是可能的话,我都一个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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