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论坛

楼主: 之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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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之声] 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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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07: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
依法治国,为什么就这么难呢?有法令,按法令办,违法则可强拆,不违法.
发表于 2010-8-9 00: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谁能把我家这边的破房子拆了它啊,那纯一个角落害。
发表于 2010-8-9 09: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话题越说越糊涂了,政府部门也不出来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发表于 2010-8-9 09: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话题越说越糊涂了,政府部门也不出来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发表于 2010-8-10 16: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
依公平治国才是和谐社会 依法治国?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这样必然治不好 从古至今(中国从秦始皇开始)都是在依法治国 结果呢 世界上所有依法治国的国家 找得出一个和谐的吗?战争哪一次不是从依法治国的国家开始的?
发表于 2010-8-15 22: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是“钉子户”吗?
钉子户钉子户
各位网友好:
你在阳新论坛中评论了阳新最牛的“钉子户”。你们所谓的 ...
95435266 发表于 2010-7-30 20:08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他们说的属实...
我劝你还是坦然接受...
如果你说的属实...
我希望你坚持自己的立场...
会有人支持你...
我个人保持中立...
发表于 2010-8-20 12: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地主老婆婆 于 2010-8-20 12:33 编辑

屋主的话:"把我家拆了,补偿的价值让我走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又无住房的困境"……借此我也来发发牢骚!!!我一亲戚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按理说政府征地,还建了新房是件很高兴的事情,可事实很残酷啊,还建的房子都是毛坯房,不装修叫人怎么住,本来我那亲戚家生活算是小康的,原来的房子住着也满意,现在倒好了,补了面积却没有补钱,自己还贴钱进去装修,换谁乐意啊,换成没钱的主,你叫人家怎么进去住啊,政府的某些政策一点也不人性化!!!!!唉……屋主补偿款3万元现在装修也不够呀,不拆迁,自己还有个躲风避雨之地,还建了新房却连家门也进不了……如果拆迁补偿费按市值计算严格按国家的文件执行,把人家安顿好了,一般人也不会计较太多,钉子户肯定有,但不是个个被拆迁的人都乐意做钉子户的!!!
发表于 2010-9-1 1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
赔偿问题一直就是个大问题
一般没人愿意没事找事
发表于 2010-9-3 09: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钉子?
  钉子为何而来?
创造钉子?拔掉钉子?
发表于 2010-11-25 12: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
乱说,实际情况是;户主要求按照土地证261平方米给地皮,房屋不要政府赔偿费,政府是不可能答复的,只给了户主108平方米地皮,户主把地皮给开发商,开发商给户主2个门面一套商品房,另一套商品房成本价买。户主现有地皮市场价值几百万,有价无市,买不到的!中国没人斗得过政府!!
发表于 2010-11-25 12: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次拆迁政府没花一分钱!!
发表于 2010-11-25 12: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们不能这样说,要是你你会怎么做?你们不想一下,我们阳新的房子现在多少钱一平了.政府折房子.你又不是没有看到,说明还是物有所值的,他本是两层的,就要一赔二,哪里都 一样.温州市内还一赔三呢
发表于 2010-11-25 20: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似乎是皆大欢喜.
发表于 2010-11-25 20: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
人吗,不这么搞,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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