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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irefire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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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阳新县枫林镇月朗村选举被混混搅黄,政府公信民众尊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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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 1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湖北黄石
选举可是大法哟!干预选举所犯的就不是一般的法了。当时在场的领导为什么不报警?公安机关为什么对这些违反选举法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0: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呵呵     楼上的也是一片热诚啊
只是可叹
目前有的时候有的地方
不一定能够做到公正守法严格执法啊

所谓明哲保身
估计当时在场的镇领导认为
混混胆敢砸场
肯定是个硬骨头
不能够轻易啃
。。。

所以
接下来
据说只是抓了一个小混混做替罪羔羊

然后幕后操纵者
现在都还在忙着拉票
竞选支书、村长

。。。

红楼梦里讲的好
“葫芦官乱判葫芦案”

只是可怜了我们月朗村
在这河蟹社会里甚至不敢实名举报的
小小屁民啊 !!!

发表于 2011-10-2 0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阳新枫林最黑!枫林大德最黑!大德月朗最黑!
发表于 2011-10-2 10: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湖北黄石
选举可是大法哟!干预选举所犯的就不是一般的法了。当时在场的领导为什么不报警?公安机关为什么对这些违反选举法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1: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楼上问的好啊
可是这个问题估计只有枫林镇当时在场的副镇长、参与打砸事件的混混头目知道
我们屁民
就不得而知了
呵呵
发表于 2011-10-2 13: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据悉,派出所抓了个小混混了事,真正的打砸事件的幕后主使何兆寿、何秀亮、何秀照逍遥自在,并且更加变本加厉的拉票抢票!估计镇里也是吃软怕硬的!
发表于 2011-10-2 13: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国庆长假后,月朗村会重新选举,估计混混经过近来的努力活动和镇领导宽容下,会如愿以偿、升官发财,什么选举法里面的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八条禁令在我们枫林月朗就是放屁!
发表于 2011-10-2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拜托各位有识之士能继续多关注枫林月朗村委选举被打砸一事,多多发表高见,让枫林政府重视拿出魄力严惩肇事者、让月朗那些无法无天、横行乡里的村霸、混混早日认罪伏法、让我们阳新最角落、最黑暗的地方早日见到阳光!让月朗三千多民众早日感受到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民主社会的温暖!{:soso_e183:}
发表于 2011-10-2 14: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2011年四级换届纪律


严肃换届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发表于 2011-10-2 14: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五个一律”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表于 2011-10-2 14: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十七个不准”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代表;
   (3)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发表于 2011-10-2 14: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八条禁令”
    一、禁止跑风漏气,严禁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透露、在非工作场合参与讨论换届工作的有关信息;
    二、禁止替人说情,严禁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三、禁止打探消息,严禁非工作范围人员询问、打探与换届工作有关的信息,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四、禁止收受礼品,严禁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
    五、禁止接受吃请,严禁参加影响公共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六、禁止作风飘浮,严禁执行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流于形式、走过场;
    七、禁止弄虚作假,严禁参杂个人感情,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八、禁止以权谋私,严禁利用换届之机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发表于 2011-10-3 1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湖北黄石
什么样的人去当政客,真的无所谓,关键是公民要有选举权!媒体要有监督权!
 楼主| 发表于 2011-10-4 19: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安徽宿州
lfei001 发表于 2011-10-3 17:08
什么样的人去当政客,真的无所谓,关键是公民要有选举权!媒体要有监督权!

有道理    不过作为小小老百姓    也只能够通过这种方式    以图监督
不过政府貌似对网民爆料不是很感冒

有我行我素之状
据说这些混混阴谋基本得逞了

呵呵
这世道!!!
发表于 2011-10-5 22: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贴地址:湖北黄石
谢谢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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