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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 儿童救济制度---看看我大宋朝是怎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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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5: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如果一名孤苦无依的儿童在宋代的州县或都城流浪,那么按照当时的制度安排,他会被送入附近的福利机构收养,由政府提供住宿、衣食,并安排免费入学。这是宋代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名曰“慈幼”。慈幼局于淳祐七年(1247年)创立于临安。根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的记述,慈幼局是这样运作的:“官给钱典雇乳妇,养在局中,如陋巷贫穷之家, 或男女幼而失母,或无力抚养,抛弃于街坊,官收归局养之,月给钱米绢布,使其饱暖,养育成人,听其自便生理,官无所拘。若民间之人,愿收养者听,官仍月给 钱一贯,米三斗,以三年住支。”
宝祐四年(1256年),在临安慈幼局运作成熟之后,宋廷下诏要求“天下诸州建慈幼局”。次年宋理宗又诏曰:“朕尝令天下诸州置慈幼局……必使道路无啼饥之童。”这是一位宋代君主的慈幼理想。
慈幼局设立之后,至少在京城临安,已实现了宋理宗的理想,据元人郑元祐的《山樵杂录》,“宋京畿各郡门有慈幼局。盖以贫家子多,辄厌而不育,乃许其 抱至局,书生年月日时,局设乳媪鞠育之。他人家或无子女,许来局中取去为后。故遇岁侵,贫家子女多入慈幼局。是以道无抛弃之子女。若冬遇积雨雪,亦有赐钱 例。虽小惠,然无甚贫者。此宋之所以厚养于民,而惠泽之周也。”
慈幼局可谓世界上最早的官办孤儿院。国家要对没有亲人养育的弃婴、孤儿给予救济,使他们避免死于非命,这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安排。“慈幼”最早可见于《周礼》。到宋代时对孤幼的救济呈现制度化、普遍化、专业化的特征,远远领先于当时的世界。
发表于 2012-12-4 15: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
也领先现在的N多国家。
发表于 2012-12-4 16: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中国还是有些善人的,不要想的太悲观了{:soso__9561732326273455748_1:}
发表于 2012-12-4 17: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感兴趣的是,这个慈幼局,到底有没有发挥实际作用,还是纸上文章?天朝亦有救护站,民政等衙门,可是发挥了多大作用?慈幼,我没有查到一些详细的资料,希望有人可助之。
发表于 2012-12-4 17: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
你的文章怎么都是转载来的? 为了刷分吗?
发表于 2012-12-4 20: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辛苦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09: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是最近社会的热点,发过来大家讨论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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