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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热闻] 城管“变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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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12: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Williamke 发表于 2013-6-7 19:24
只准你喷就不准别人回?你不会以为全天下都该你管吧?

就事论事,城管打人对吗?谁赋予你们打人的权力 ...

自己去挖坟看吧...
谁的态度有问题大家都能看出来.
难道论坛就你一个古道热肠?
怎么你曲高和寡??
想过原因吗?
发表于 2013-6-8 13: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书蠹 发表于 2013-6-8 11:29
大家争论了那么久,来点娱乐精神,放松,放松。

这个视频已经讲得够详细了,但有些人眼里就是容不得现实,只愿意看自己想看的,还自认为知晓天下事。

以下链接是我们伟大的阳新公务员远赴深圳堵锁眼的旧闻,逼迁是我们城管大人的工作,档案局的同志显然越权了。
http://news.qtv.com.cn/system/2012/03/14/010109561.s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182363
发表于 2013-6-8 13: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Williamke 于 2013-6-8 13:17 编辑
街神 发表于 2013-6-8 12:54
自己去挖坟看吧...
谁的态度有问题大家都能看出来.
难道论坛就你一个古道热肠?

来见证一下你们的佳作。
[网友爆料] 我是城管?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8086
[网友爆料] 阳新城管众生相 “围攻”执法 与黑社会何异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012
[网友爆料] 【阳新城管真牛B 一上去就是几巴掌,真让人不敢恭维】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222

发表于 2013-6-8 1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Williamke 于 2013-6-8 13:15 编辑
街神 发表于 2013-6-8 12:54
自己去挖坟看吧...
谁的态度有问题大家都能看出来.
难道论坛就你一个古道热肠?

这些都是支持你们城管的,实在太多了,不想一一粘贴了,自己好好欣赏。
[网友爆料] 城管收入(之一)如此来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174
[网友爆料] 城管编号Z11062208你家没有老人吗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6841[网友爆料] 阳新城管如此执法!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297
[交流咨询] 门面装修,为何要找城管办手续?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901
[原创]我们为什么恨城管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569
[市民之声] 在阳新还有国法吗?
https://bbs.43520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725

发表于 2013-6-8 18: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
Williamke 发表于 2013-6-8 13:08
这些都是支持你们城管的,实在太多了,不想一一粘贴了,自己好好欣赏。
[网友爆料] 城管收入(之一)如 ...

我基本上都看过,但是阳新城市管理执法局自1997年挂牌成立以来,到现在16年历史,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也表示很无奈,但是这些也是促使城管改变的契机,没一次改变都会是因为各种说不明白的问题.正因为有问题才会去改.
好比以前的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等等,谁敢说没有存在过问题??
计划生育抓的紧的时候,死的人少吗?
但是全国也没见哪个计生办被撤消了吧?

还有,我叫街神是我的私人原因,我只能说我曾经很珍视的一个人喜欢管我叫街神,跟你说的什么什么没关系.
你总是用你的主观臆测去评判所有事情吗?
眼睛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
你想到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吗?
你该好好考虑一下了,有的人用心观察和感受事物,有的人只知道单纯的用眼睛去看,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那种人永远不知道,眼睛看到的有时候也不是事实,至少看不透一些事的本质.
发表于 2013-6-10 18: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Williamke 发表于 2013-6-7 22:40
你一定不知道嫖宿幼女罪比强奸罪量刑要重,建议你去找律师咨询,不要来丢脸了。还有你说的只管制穷人的法 ...

首先我说下区别

从定性来看,强奸罪适用于以胁迫暴力等手段对全年龄范围内的所有女性强迫她们发生性关系叫强奸。
嫖宿幼女是,与14岁以下女性以金钱交易为形式发生性关系。
这个还要提到一个罪名叫卖淫嫖娼罪,是男女等以金钱财物等形式发生性关系
而卖淫嫖娼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法范畴。

所以,从法律完善角度,嫖宿幼女是为了和卖淫嫖娼分开,加重卖淫嫖娼中嫖幼女的处罚。

而以前如果没有这个罪名,与不满14岁的妓女发生关系是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
而嫖宿幼女是以五年有期徒刑作为起刑点,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与不满14岁的妓女发生关系就用嫖宿幼女,如果是强迫不满14岁的女孩,包括妓女发生关系就用强奸。

所以,嫖宿幼女是为了防止一些人钻空子,将与不满14岁的妓女发生关系这个作为刑法处罚,来保护未成年人。
我们再说说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


由于,嫖宿幼女罪并不属于强奸罪范畴而是并行刑法的关系,就不能同时被判为强奸罪,也不能数罪并罚。
但从涉罪范围来说,是没有重复的。

但是有争议的地方在于,实际认定中比较困难。

因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而且适用嫖宿幼女罪只可能是1男与1个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是多个男的就是强奸了(具体参考强奸罪中,多人性关系的规定),而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自身就可以被男的胁迫承认是卖淫或者是自愿,所以,争议的主要其实还是认定上,而这个确实我国没有具体的手段与标准,所以,才出现争议。

但是这个法律是专门为某些人开的就搞笑了,这个法律实质还是为完善法律制度,讲卖淫嫖娼中,与不满14岁的妓女发生关系的行为人处罚严厉。
只是在实践中出现了问题,虽然确实可以说是立法部门考虑不周。

但是专门为某人开方便之门说不上,如果要说开方便之门,就不必立这个法,卖淫嫖娼处罚更轻,都不是刑事罪名。

最后,我说过了,叫你咨询律师,你百度个什么玩意,什么事情都靠网络。
或者找资料去。

我科普完了,我说话一向这样,我对人客气是我的事,这是礼貌尊重,家庭教育就是如此,到你嘴巴里我就成不堪的人。

我说出的话向来不怕人听见看见,网络上也一样。

我一再强调过,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老臆测我对我自己的看法,你很无聊啊。

科普完了,总结一下,法律这个东西,任何人都不可能游离在外,我国法律并不完善,正待完善中,你现在抱怨的这么早,不如再过几年再回头看。











发表于 2013-6-10 18: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
Williamke 发表于 2013-6-8 12:53
我只会用反证法,全世介两百多国家能有城管的一只手可数,难道这些国家城市就不用管理了?只不过城管的部 ...

这与你有关,并不是大家觉得自己都很有理,而是大家就身处于这样一个环境,对身边事物比所谓的记者媒体,或者外国人,都有发言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别人不过是在完善补充你的看法而已。

世界上,有坏,就有好。

然后你说过,别的国家把职能分给警察和其他部门。

但是你要想想,这首先就要有一套相应的,完善的,并且毫不留情的法律法规,在我们还没有跟其他人做到完善自己的时候,就要首先出台一套暂时性的法规,这法规即使在实施上出现问题,但同时,它也确实节制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城管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但在我们还没有更好的办法的时候,城管就不能消失!



我也不会常常点开这个论坛了,没有这个时间。

我曾经就是在youtube上看多了恶心中国的视频,就很讨厌外网的社交门户网。

那毕竟是外国人的地界,有多少人不希望我们好的,他们能比我们更了解我们吗?你肯定很清楚。

我不是否认问题的存在,而是厌恶不全面的报导,一面倒的坏,或者一面倒的好,都是令人恶心的。

最后,也祝你粽子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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