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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新] 为了助兴端起酒杯 22岁男子醉驾面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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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17: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别以为没撞到他人,就可以相安无事了。8日,今日阳新记者从县法院获悉,男子谢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刑罚。

  谢某今年22岁,家住兴国城区。今年7月15日晚11时许,谢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在县城某KTV唱歌。为了助兴,大家你一杯我一杯,喝得不亦乐乎。不知不觉中,谢某喝得有些高,这一喝就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了。

  唱完歌后,谢某驾着一辆奥迪小轿车载着朋友一起回家,途中行驶至立交桥转弯时,因车速过快与桥上护栏发生了碰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和车内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好心路人看到谢某等人坐在车内不能动弹,便立即报警求救。赶到现场的交警发现谢某满口酒气,遂对其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后经鉴定,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mg/100ml。

  交警部门认定,谢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于是,谢某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后被羁押在县看守所。

  今年9月份,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县法院认为,谢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谢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今日阳新 石振华)

发表于 2016-11-10 10: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忽视他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就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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