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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踪] 网传林峰街头发生命案?公安机关:造谣者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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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7: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本帖最后由 阳新新阳网 于 2017-7-11 14:56 编辑

     6月27日晚,阳新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里流传着城区林峰附近发生命案,并附有两段视频,一段是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另一段则是公安机关在林峰路口将一名男子带走。
  
  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市民纷纷议论,有的称“刚刚听到朋友说了,就发生在林峰那里。”“有的非常肯定的说我看到了”。难道林峰街头真的发生命案?经阳新公安部门查实,此为莫须有的假消息,系造谣者将阳新本地民事纠纷视频与外地凶杀现场视频相结合恶意发布。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卫东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警力,要求尽快找到造谣者,保障市民群众的安全感。28日,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新浪微博网名为“时光079”的网友于6月28日凌晨1时至7时连续3次发帖称阳新县兴国镇林峰路夜市发生特大斗殴案件,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并上传一段9秒长的血腥视频。
  
  西门派出所办案民警费康介绍,“王某在其微信聊天群里发现一段外地命案现场的视频和两段阳新城区五月份发生的一起普通民事纠纷现场视频,随后王某就胡乱编造一段文字发到新浪微博上”。
  
  经查,王某系阳新王英镇人,在武汉做生意,当晚因喝了点酒在其微博上编造谎言。

   QQ截图20170711145559.png

  目前,该男子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县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7日。
  
  阳新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对于这类来源不明目的不明的视频或照片信息一定要谨慎传播。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通讯员:阳公宣/选稿:陈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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