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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进来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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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09: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抢钱也犯法?????嘿嘿!~不是吧,,,
我还被抓进去1个月。。。。 太离谱了吧!~。。。
我身为巡警 自己不知道法律????我自己是不想越狱~
分手给个说法!~~~~呵呵!~ :em10:
发表于 2005-3-22 11: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分手 进来哈字!~

根据你的申诉,决定重新审判,结果由原来的拘押30天改为拘押5天。就是说今天下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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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14: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分手 进来哈字!~

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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