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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 被妻子下药送入精神病院 福建男子出院后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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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1: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被妻子下药送入精神病院 福建男子出院后人财两空

  东楚网消息(东楚晚报)  据《检察日报》报道 一个阴郁的夜晚,陈国明吃过泡面后不久开始感觉头晕,很快睡着了。迷迷糊糊间他感觉有人在搬弄自己,隐约听到妻子正指挥一些人往自己身上绑胶带。陈国明想反抗,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电影里的黑社会。”陈国明用手戳着自己的右耳回忆说,“几个人把我抬到车上,拼命打我的头,这只耳朵给打聋了。”
  45岁的陈国明是福建省邵武市一家金店的老板。为人老实本分,凭借信誉好,苦心经营十几年的店面让他的资产累积到800多万元。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被妻子等人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后第三天,陈国明名下100多万元股票被套现,随后,其店内所有珠宝黄金被一卷而空,14岁的儿子也被转移。56天之后,走出精神病院的陈国明,已经是人财两空。

  医院诊断他没有精神病症状

  不久前,陈国明约记者在北京西客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里见面。
  “那天是2011年2月10日。”陈国明点了支香烟。据他回忆,自己是在1点多钟被送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精神病院的。但是从入院到出院,7天时间,除了用些云南白药外,从没用过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
  陈国明的这次出院,多亏姐姐陈芳。得知弟弟被送进精神病院,陈芳马上从老家赶往医院。见弟弟脸上多处青肿淤血,感觉事情蹊跷。按照陈国明的嘱咐,陈芳查询了弟弟股票的交易记录,发现其名下价值100多万元的股票已经在2月14日以80万元低价抛出。得知此消息,陈国明马上让姐姐替其挂失银行里的200多万元纸黄金(一种个人凭证式黄金),这才保住了这笔财产。
  2月14日当天,陈芳向邵武市公安局报案,并向医院方提出对陈国明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要求。由于南平医院没有鉴定资格,警方介入后,要求陈国明的妻子协助陈芳马上办理转院手续,送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
  2月17日,陈国明被转至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2月18日医院对陈国明进行检查,并作出诊断:“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随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诊断及专家会诊,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均确定陈国明并未患有精神病。其间,多次要求其妻子办理出院手续,但都被拒绝。4月14日,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在书面通知其妻子办理出院手续仍不办理的情况下,最终允许陈芳办理了出院手续。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在《疾病证明书》中写道:“经近2个月临床医学观察并经医院专家组会诊后得出结论: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

  他不明白公安为什么不立案

  56天之后,陈国明“被精神病”的日子终于结束。重获自由的他办的第一件事就是补办身份证。因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他连邵武都回不去。
  陈国明研究了法律,他控告妻子的理由是“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6月14日,陈国明收到邵武市公安局送达的《鉴定结论通知书》。经鉴定,陈国明身体损伤为轻微伤。他同时收到的还有《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存在”。
  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让陈国明更是一头雾水:偏执型精神病只有配偶看得出来,你妻子认为你是精神病,就有权利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如果像我这样的情况,被下药、捆绑、殴打之后,只要对方说句‘他是偏执型精神病’,就可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就可以合法地转移共有财产,那法律岂不是在助纣为虐?!”
  尽管如此,陈国明还是决定走法律途径。6月16日,陈国明向邵武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6月21日,邵武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


  
  应给“强制入院”多设几道槛

  此次到北京,陈国明还有一个事情,就是从一位受害者的角度,对正在征求意见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些建议。
  “精神卫生法草案”中写道:“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这条让陈国明看到了一丝希望。
  然而,反思自己的遭遇后,陈国明的心又凉了半截。因为作出是否患有精神病诊断的是医院和医生。陈国明担心地说,如果没有第三方参与判断,很难让这条发挥实效。
  “还有,草案中说送治者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具体如何追责没有提,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写。”在陈国明看来,妻子谋财的目的非常明确,之所以能够得手,钻的就是监护权的空子。如果当时医院能够再多考察一下“患者”是否看过精神病门诊,是否服过精神病药物,或者是否对公共秩序或他人生命构成威胁等等,应该能够阻止其妻子的行为。因此,他建议草案细化规定,防止家属滥用监护权,对强制入院应该多设几道槛儿。
  草案到底能否有助于对抗目前监护权被滥用的现象呢?公益律师黄雪涛表示遗憾,“草案提出住院期间‘病人’权利由‘监护人’代为决定。如果监护人就是侵权人,患者将无处可逃。”黄雪涛说,这是草案的一大瑕疵。
  因医疗以外的目的而滥用精神病收治,已经严重威胁到大众的安全感。黄雪涛认为,此案是明显故意地滥用精神病收治,警方应立案侦查,追究送治人的刑事责任。否则,实在难以消除公众对滥用精神病医学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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