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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动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十四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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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15: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长江中游城市群地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巩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点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 年实施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稳步提高。空间格局逐步优化,中心城市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形成,铁路总里程突破 1 万公里。产业基础不断夯实,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内需空间不断拓展,常住人口超过 1.3 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8 个百分点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0%以上。绿色发展起势见效,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对外开放格局稳步优化,与东盟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日益密切。 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主要是省际协商协作机制不健全,一体化发展水平偏低;中心城市对周边辐射带动不足,次级城市发展相对缓慢;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不强,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偏少;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全面形成;长江污染治理基础还不牢固,绿色低碳转型任务繁重;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也暴露出安全韧性发展水平不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化,中部地区崛起加快开创新局面,这都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长江中游城市群要立足发展基础、紧抓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在推动全国高质量发展中承担更大使命、发挥更大作用。
(三)发展方向。 围绕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总体定位,确定以下重点发展方向:
——建设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产业体系完备、基础牢固等优势,促进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加快壮大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发挥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依托武汉东湖、长株潭、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强化创新资源集成,努力在关键共性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重点领域形成突破,形成协同创新示范。——构筑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发挥市场优势和空间枢纽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互动协作,高标准建设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提升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水平。
——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生态共保环境共治,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屏障,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培育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保、教育、医疗等共建共享,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打造人民群众宜居宜业、共享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四)发展目标。到 2025 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长株潭等都市圈同城化实现实质性突破,南昌都市圈培育取得积极进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7%;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 1.4 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 2 小时通达,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建成,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7%以上;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协同保护与环境共治取得决定性进展;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协同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三、强化都市圈带动作用,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以科学分工、协同发展为导向,构建“三核三圈三带多节点”的空间格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六)促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实现同城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的都市圈。加快武汉与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黄石等同城化进程,着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进一步提升长沙、株洲、湘潭同城化质量,加快建设长株潭都市圈。加强南昌与周边市县联动对接,有序培育南昌都市圈。编制出台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七)提升城镇带互通协作水平。依托京广通道,推动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协同发展,提升咸宁、岳阳等要素集聚能力,促进石化、医疗健康、纺织服装等产业合作。依托沿江—京九通道,推动武汉、南昌都市圈互动发展,提升黄冈、黄石与九江等地经济实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建材、石化、钢铁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沪昆通道,推动长株潭、南昌都市圈联动发展,突出娄底与萍乡、宜春、新余、鹰潭、上饶等地优势特色,发展光伏光电、精细化工、钢铁新材、有色金属等产业。推动省 际毗邻城市合作,持续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化九江与黄石、鄂州、黄冈等地跨江合作与融合发展。支持赣州、恩施、张家界、信阳等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都重庆至上海沿江高铁、厦渝高铁、呼南高铁等干线铁路,加快构建多向立体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优化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完善铁路联络线,提升城际铁路运营效益,支持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完善省会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动省际高速公路衔接畅通,推动国家高速公路 G4、G60 等扩容改造,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高速公路,加快国省道干线跨省路段提质改造,打通省际市际待贯通路段,支持渡改桥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发展跨江城际公交。实施长江及汉江、湘江、沅江、赣江等航道整治工程,深化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宜昌、岳阳、九江等主要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其他沿江港口协同发展,推动长江中游港口群一体化治理,鼓励港口等领域企业采用共同出资、交叉持股等模式整合资源,实现高效运营。推动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推动城市群内机场协同运营,提升武汉、长沙、南昌机场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建成鄂州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发展全货机航班。打造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推动长沙、南昌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推动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便捷换乘。(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推进武汉东湖、长株潭、鄱 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和建设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鼓励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湘江西岸科技创新走廊、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合作对接。聚焦光通信、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生物育种等关键领域,组建一批协同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创新政策协同,建设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合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更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建立人才共认共用机制。纵深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创造力。(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质稻米生产,巩固提升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地位。围绕油料、茶叶、水产品、畜禽、林果等优势农产品,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共同打造湘赣红、潜江龙虾、洞庭香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发展定制农业、农耕体验、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和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江西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试点省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二十)构建畅通高效的流通体系。依托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长江黄金水道和航空网络,完善内外联通、多向拓展的物流通道,率先打造“全球 123 快货物流圈”(快货国内1 天送达、周边国家 2 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 天送达)。打造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省级物流枢纽,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支持江海联运、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模式发展,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广“一单制”服务,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供应链协同整合,努力提高流通效率。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在相关城市布局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夯实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动大宗商品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一)协同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建设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武汉、鄂州、南昌等发展临空经济,统筹布局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 型),推进黄石、宜昌、湘潭、岳阳、九江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 市建设。完善口岸综合服务体系和联络协调机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中欧班列资源,提高武汉、长沙、南昌等的中欧班列集结能力和运营质效。规范发展对外投资合作,共同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办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世界VR 大会等展会,支持举办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侨办)
(二十六)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到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总结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经 验,支持武汉、九江、岳阳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深化探索实践,推动丰城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通(城)平(江)修(水)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八)促进教育医疗合作。推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联盟,探索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等合作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统筹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设置,支持三省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跨地区开展合作,推动中国(南昌)现代职教城建设。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学籍和连续受教育年限为依据的中考报考制度。支持湖北、湖南申报建设国家医学中心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江西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鼓励通过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形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中医药创新协作。(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
(二十九)共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井冈山、湘鄂赣等片区保护与展示,建设江西、湖北、湖南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发掘运用好武汉、韶山、南昌等红色资源,推进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深入研究长江文化,挖掘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资源,推动盘龙城、铜官窑、海昏侯国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支持景德镇御窑、“万里茶道”等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前期工作,支持汉剧、湘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依托自然山水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山城水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推进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活化利用,加强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利用,建设三峡工程博物馆。创新城市群文化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建城市群文化合作发展平 台,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产业发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支持三省旅游业联动发展,联合发行旅游一卡通,共同打造精品线路,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
(三十)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建立突发灾害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的信息共享和紧急调用。建设武汉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队伍组建长沙、南昌等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九江区域性水域救援中心,强化防灾备灾体系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广实施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加快推进长江干支流及重点湖泊重要堤防、蓄滞洪区等建设,提升重点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更新改造老城区排水设施,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排水设施。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医疗救治 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强省际间疫情防控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深入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航空消防、专业扑火队伍、应急道路、阻隔系统等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力量建设。健全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省犯罪。(应急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专栏 1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1.铁路。规划建设武汉至宜昌、武汉至合肥、长沙至赣州、襄阳至常德、益阳至娄底、荆门至荆州、仙桃至监利、常德至岳阳至九江、南昌至九江等铁路。加快建设荆州港车阳河港区疏港铁路、黄石沿江疏港铁路二期、宜昌茅坪港疏港铁路、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项目。
2.公路。实施 G4 京港澳高速军山桥段、G60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段、G50 沪渝高速武汉至黄石段等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工程,建设一批国道跨省路段。规划建设监利至华容公铁两用大桥、九江至黄梅等跨江通道。
3.航道。推进长江宜昌至武汉段 4.5 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实施唐白河、松西河航道提等升级工程,基本贯通湘江、沅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松虎航道,有序建设澧水、资水航道,形成南向水运大通道。实施赣江、信江、袁河、昌江等水系航道工程。
4.机场。建成鄂州机场。实施长沙黄花机场改扩建、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南昌昌北机场三期扩建,以及一批支线机场改扩建。推进新建娄底机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一批通用机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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