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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抵债阳新白沙镇政府将农贸市场出租70年(图)2011年10月10日07:58荆楚网-楚天时报洪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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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桩基已完工 刘根发家被堵住的大门 阳新白沙镇是个大镇,有10万城镇居民,需要建一个农贸市场。政府没有规划,没有公开招标,便将该农贸市场的建设经营权70年,一纸合同租给了一个开发商。此举引起社会各界非议。白沙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称,此举原出于无奈,因为该镇曾向地下钱庄借了210万高利贷,逾期未还,利滚利,债台高筑。
A 施工围墙封了住户门住户上访牵出违法工程
刘根发家住白沙镇红星村向阳组,全家以经营米粉及面条为生,每日用米及面做好米粉和面条后就推到门口的市场上卖。
刘根发说,今年4月14日,他家大门及侧门被一堵围墙封住了,只能从后门出入,很不方便。一了解,这围墙是政府做的,为的是建一个农贸市场。“不管建什么,我家房子有房产证及土地证,是合法建筑,就享有充分的通行、通风、采光、绿化、排污、防盗、防火等居住权益。”刘根发于是手持投诉信四处上访。
7月29日,阳新县规划局回复:该局于7月19日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处位于白沙镇红星村向阳组,在城镇规划区内,原是白沙镇老菜市场,后废弃作临时停车场使用。由于镇区没有专门的集贸市场,菜贩因此到处摆摊设点、乱搭滥建,影响了镇容镇貌及交通安全。为改变这种无序的状况,镇政府计划在此处建设一个集贸市场,让所有的菜贩摊点集中经营。
该工程由白沙镇红星村马某带资承建,目前正在打桩基。经查,该工程未在我局办理任何规划手续,也没有通过白沙镇城建站的审批许可,属违法建筑。我局工作人员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施工。
阳新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回复函称,该大队于7月20日到施工现场制止了施工,并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由镇政府负责通知督办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妥善处理周边住户的矛盾纠纷。
B 市场承建方揭内幕:政府借高利贷难偿还
政府建菜篮子工程,是惠民利民的大好事,本可阳光操作,为何不公开招标?甚至于当地的城建站都不知情?
白沙镇集贸市场建设标的到底是多少?
刘根发在一份控告信中说,2011年4月,白沙镇政府将农贸市场暗中以210万元,远远低于市场价非法卖给他人,再以400万元转卖给建筑商。
该工程是否存在转包?昨日,记者找到白沙镇集贸市场承建方马某。马某道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内幕。
马某说,2010年春节前夕,时任白沙镇党委书记的俞永佳等领导找到他,希望马某能帮助他们借款210万元。因为白沙镇要还在新街建设及镇、村建设中差欠工程队的钱,过年在即,不还就过不了年。
马某四处筹措,终于从放码的朋友处借款210万元。当时双方说好,最多2个月还。2个月内按1分半的利息收,若超过两个月就按100%的利息收。马补充道:“100%的利息就是借一元钱就还一元钱的利息。”“那不是高利贷吗?”记者问。“是的,就是借高利贷。”马某回答。马某称,虽然利息这么高,白沙镇领导班子还是决定借,并说2个月内一定还款,并给马某打了欠条。
2个月很快过去了,白沙镇政府没有还款的意思,放码者到马某家中逼债,甚至于要将其子作为人质。马某寝食不安,于2010年的七八九月,拿着锁到白沙镇政府,要锁政府的门,令其还债。
马某说,那时,政府领导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我活不成,大家都活不成。我连死的准备都做好了。”
C镇委副书记承认:出租市场乃为抵债
马某介绍,等了整整一年,今年春节后,白沙镇政府领导层终于答复他,将白沙镇集贸市场租赁给他70年,70年后归还政府,以此抵还210万元债务及利息。政府保证在今年3月17日前将集贸市场的商户、农户等周边问题解决好,帮助马某将集贸市场恢复起来。
据了解,该集贸市场占地1740平方米,马某规划做8层楼房,上面是商品房,下面做菜市场门面。马某说,他一共找了七八个人入股,各出资数百万元。政府借的高利贷现已还了400万元,但对方还不罢休,说还没有还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马某好不容易将高利贷还款风波平息下来,因刘根发四处上访,马某与其就补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施工断断续续。
昨日,记者来到白沙镇红星村向阳组,施工现场有部分工人正在施工。一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桩基已打完,该楼是按8层楼房建设的。
昨日,白沙镇镇委副书记汪茂林及信访办的一位石姓主任均承认是由于政府借了马某的钱而将集贸市场的经营权租给马某抵债。
记者要看政府与马某签订的集贸市场租赁合同。汪茂林说,合同不在他那里。马某说,过几天他可以给记者看这份合同。据刘根发说,他看过这份合同,是他在与开发商扯皮时政府有关人员给他看的,但是他看到的是一个姓丁的与政府签的合同。对此,马某解释,当时的高利贷就是找此人借的,是马某代丁某签订的合同。
至于别人投诉说马某将工程转给梁某,马某解释说,梁某只是七八个入股人之一。另据了解,马某没有施工资质,他只是挂靠在阳新的一建筑公司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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