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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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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21: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2011年11月18日在阳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阳新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刘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7年以来县法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在县委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①],聚精会神抓审判,坚持不懈抓队伍,突出重点抓管理,与时俱进抓基础,各项工作实现了整体跨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县法院8个单项工作获得省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次被授予全省先进模范法院,2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权威
五年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82件,审、执结13927件,审、执结率为96.17%,审判质量和效率逐年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显著增强。2010年和2011年前三季度,县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始终名列前茅。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95件1822人,审结1265件1763人。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以及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2007年来,先后对以俞某、肖某、陈某为首的3个地方团伙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定罪处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稳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及时打击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爆炸物、重大责任事故、妨害公务、滥伐林木等犯罪。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五年来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76件89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②],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初犯、偶犯以及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告人依法适度从轻处理,促进罪犯矫正和回归社会。
二是审慎衡平各类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五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698件,结案9338件。其中,调解5838件,撤诉1258件,调撤率76%;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0件,审结64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04件,审结104件。工作中,县法院坚持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法律的相对滞后性,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类传统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农民的合法诉求,同时强化对军属的特别保护,确保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赢得社会大众的心理认可和感情认同。坚持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统一,找准审判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各类合同、借贷、票据、公司等纠纷,切实倡导诚实守信的市场法则,把“任何人不得通过违法行为获取利益”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特别是对涉及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乡镇维稳以及矛盾隐患突出的企业改制、破产案件,坚持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审理,第一时间执行,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国策的信赖和认同。五年来,县法院无一起案件因为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315件,执结3156件。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载体,从健全机制入手,对长期困扰法院的各类执行积案进行重点攻坚和定点突破。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争取县委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考核内容,同时加强与车管、房管、税务、工商和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通过完善威慑机制,对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公开曝光、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2010年,县法院首次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周某进行定罪处刑,维护了法律的威严。通过实施倒逼机制,对久执无果的“骨头案”,外逃多年不见面的“老赖”,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不达目标,决不收兵。2010年,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四是自觉接受各项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透明。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案件审理、执行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定期分片深入乡镇场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慎重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特别是网络民意监督,认真听取、积极回应基层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坚持精英审判,在厚积薄发中锻造司法品格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加强“五个基本建设”[③]为抓手,切实加强法院班子和支部建设,着力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密切了人民法官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全院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向庸懒散软“开刀”,对不敢担责者“亮剑”。活动以来,我院有7名工作人员因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严肃处理,促进了机关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是强化审判业务建设。坚持周五业务学习制度,注重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严明学习纪律,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对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时间上保障,在经费上支持,在要求上严格。着眼于法院长远发展,对青年法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培养,同时安排资深老法官对新进大学毕业生实施“一对一”传、帮、带。五年来,县法院共有27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9名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目前,我院本科学历以上干警已达89%,高学历占有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大会、小会不忘强调廉政建设,教育法官不管业内、业外都要严守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问责六条”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设立24小时自动接听的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定期开展巡视督察工作,确保法官胸怀法度,洁身自好。以法院文化建设为主线,专门开辟廉政画廊,悬挂廉政名言警句,较好发挥了法院文化在推动廉政建设方面的导向、激励、约束、辐射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近几年来,县法院无一名干部因为违反廉政纪律受到查处。
三、坚持规范管理,在机制创新中提升司法效能
一是审判管理走向纵深。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电脑对审判各个节点实施网络全程管理监控,对审判进度实现集成管理,确保案件的流程到了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纠错的警示就出现在哪里。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了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案件由审判部门自查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相结合,最后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合格与否的新机制。完善庭审观摩制度,通过“数字化”手段使庭审观摩活动实现日常化、经常化,避免了过去难以避免的考核失真现象。建立审判绩效考核制度,逐案考核,逐人考评,逐月通报,逐月奖惩兑现。通过实施这项管理,法官的工作劲头更足,工作效率更高,工作作风更实,工作纪律更严,各项审判工作实现均衡发展。截至目前,县法院各类案件平均审限较之五年前缩短12天,案件上诉改判、发回率较之五年前降低6个百分点。
二是人事管理更加科学。在健全法官绩效考核机制的同时,建立了法官绩效、廉政、健康电子档案,使法官评优、晋升过程更加透明,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加权威。完善了人民陪审员日常考核、管理、培训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民陪审员在弥补办案力量不足、拓展法官办案思维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先后招录9名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充实基层法庭,较好缓解了法院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办公楼引进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聘用人员一次性全部纳入人事派遣系统,大大降低了法院临时用工随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三是行政管理日趋规范。启用电子门禁系统,强化了法院门卫安检功能,改变过去一个时期当事人进出法院大楼如入无人之境、机关工作秩序难维护、法官人身安全难保障的局面。同时,新的门禁系统使法官通道和当事人通道、审判区和办公区相分离,明确法官必须在诉讼服务中心会见当事人,避免了当事人和法官满楼找人和私下接触,更加方便当事人诉讼,更加有利于程序公正。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对法庭警车通过GPS系统加强监管,车辆的使用、维修、日常管理、司机教育培训更加有章可循,警车不规范使用、乱停乱放的漏洞得以有效堵塞。五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多次对全市法院警车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县法院未发生一起违规用车情况。弘扬艰苦创业精神,在全院倡导节水、节电、节约纸张的活动,确保了机关大楼时时浸透着文明,处处体现着庄严。
四、坚持司法为民,在优质服务中倾注司法关怀
一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强化窗口建设,高质量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的窗口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缴费、法律咨询、风险告知、判后答疑等服务。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坚持信访接待经常化、专门化、动态化和人性化,通过实行集中分案、集中办案、集中听证、集中合议的工作模式,采取院长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困扰法院多年的信访案件。五年来,县法院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7件,接待来信来访1279人件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便民联系点建设,2007年我院会同县司法局先后在洋港、枫林等乡镇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10个,形成了法庭、联系点、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方便了群众诉讼,省法院领导高度肯定了县法院的这一经验做法。
二是由单方调解向多元调解转变。在调解主体上,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主动邀请党委部门、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参与重大矛盾隐患案件调解。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在县直12个部门建立诉调对接联系点,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在调解范围上,明确不仅民事案件要应调尽调,调解优先,而且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行政、执行案件,强调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调解,执行案件尽可能促成和解,行政案件尽量协调解决。在调解次数上,要求所有案件都要将调解、和解或协调结案作为必经程序和首要选择,未经两次以上调解、和解或协调并记录在案的,原则上不得进行判决。五年来,县法院总结的“四心”“五法”[④]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诉调对接工作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交流,1人被评为全国调解工作先进个人,1个法庭获得“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是由单纯救助向综合帮扶转变。对前来法院打官司的困难企业,一方面依照法律规定对诉讼费能缓则缓,能减则减,尽可能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另一方面,对因生产经营暂时遭遇困难的企业,尽可能慎用强制措施。同时,积极为其清收到期债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健全困难群众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同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为特困当事人解决低保,确保衣食无着的胜诉当事人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探索当事人合理利益补充机制,对当事人诉求于法无据但于情于理确需救济的案件,通过多方协调使其利益得以衡平。五年来,县法院先后为困难群众、困难企业缓、减、免诉讼费97万元,29名困难群众在县法院协调下解决了低保问题。
五、坚持科技强院,在固本强基中拓展司法文明
五年来,县法院抢抓国家加大“两庭”建设投入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及所有法庭债务得以化解,除浮屠街法庭建设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外,其他法庭均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后投入使用。新建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安保中心,装修大小审判庭3个,大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各1个,干警健身中心3个,购置了电脑100余台,安装空调30台。对法院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和亮化,使干部时时处处能够在一种浸润着法治文明的环境中学习和工作。
各位代表,县法院过去五年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协、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但在成绩面前我们不敢有丝毫的自满和懈怠,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还不高,司法能力和审判作风与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案件社会效果不好;三是涉诉信访特别是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化解难度大,一些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和对抗性的特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县法院一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按照案件精品、管理精细、服务精致、队伍精干、装备精良的工作目标,强化职能作用,在服务阳新发展上有新作为;强化管理创新,在提升审判绩效上有新突破;强化宗旨意识,在服务群众质量上有新提高;强化学用结合,在打造精英队伍上有新成效;强化基层建设,在凸显法治权威上有新气象;整体工作全市保第一,全省创一流,二到三年时间内争创全国先进法院。
围绕这个目标,2012年县法院将着力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聚精会神抓审判。坚持在县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法院各项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同步。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更加注重依法调解,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执行工作机制创新,竭力化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饱含深情抓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大信访接待责任落实、考评力度,畅通人民群众冤情申诉渠道,最大限度化解信访积案。加大诉讼服务中心配套完善力度,对当事人、来访群众实施一站式、零距离、马上办服务。加大基层法庭和便民联系点建设力度,探索诉调对接新途径,拓展司法救助新渠道,同时,扩大巡回办案覆盖面,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
三是精益求精抓管理。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按照精细化、标准化要求,强化系统控制,突出节点管理,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反馈等制度。突出管理重点,对审限监控、执行款物管理以及评估拍卖等环节重点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改判、发回、再审案件集中评查,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作为审判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确保审判工作均衡运转,法官依法办案。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更加强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更加注重领导带头遵守制度,让制度成为规范各项工作的唯一标杆。
四是尽职尽责抓队伍。大兴勤奋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大力推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认真开展治庸问责活动,积极探索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新机制。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推行违反廉政纪律“一次性死亡”和“零容忍”制度。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力度,打造法院文化走廊,建造法官书屋,通过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法院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清廉、向上的氛围。
五是着眼长远抓基层。加快浮屠街法庭规划建设力度,加大对法庭人、财、物倾斜力度,对法庭干部在政治和经济上更加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适应现代审判工作需要,及早启动审判庭改扩建工程,加快审判庭“数字化”建设,让庄严的法庭更加权威地承载现代司法文明。加强法警装备建设,着力提高法警在现代条件下执勤、备勤的科技含量和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法院工作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紧密地依靠县委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打造富裕阳新、和谐阳新、生态阳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①]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会议上提出的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的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②]量刑规范化改革:即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主要内容是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引入量刑建议,将量刑作为相对独立的程序纳入法庭审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裁量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目前主要适用于交通肇事、强奸、妨碍公务、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职务侵占、诈骗、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十五种犯罪,但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适用。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我院已于2010年10月开始全面试行。

[③]“五个基本”:包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之间的关系:基本组织是依托,基本队伍是主体,基本活动是载体,基本制度是根本,基本保障是前提。

[④]“四心”“五法”:太子庙人民法庭在长期的基层办案实践中摸索出来“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四心,“情感沟通法、案例展示法、换位思考法、情理教育法、借力调解法。”五法的有效调解方法,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太子庙法庭庭长也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全国先进调解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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