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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绝人性的抢劫杀人罪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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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0: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灭绝人性的抢劫杀人罪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被害人亲属的血泪控诉。

        2011年6月10日晚,湖北省阳新县洋港镇下畈村6组发生一起入户抢劫案,罪犯不但抢劫数额巨大的财物,且采取极端残忍手段,杀害了被害人刘冰容(身怀有孕)和儿子柯文烯。
     案发以后,被害人亲属做梦也没有想到,凶犯之一竟是被害人柯于平、刘冰容的亲侄子柯志辉,同时也没有想到凶犯的手段竟如此残忍!
   凶犯柯志辉为了抢劫财物,竟然对自己的婶娘和堂弟痛下毒手,可以说是灭绝人性,而在杀害刘冰容时的手段残忍性、恶劣性,更是到了才狼不如的程度。
     2011年6月10日下午,罪犯柯志辉在阳新龙港镇街上与张伟相约见面后,柯志辉便提议到自己细妈刘冰容家抢劫,随后由柯志辉策划了作案的方法和手段,并准备了杀人用的透明胶布等作案工具,当晚21时许,二罪犯窜致被害人刘冰容家中(被害人刘冰容丈夫柯于平因故不在家)翻墙入户,实施盗窃。当二罪犯的行为被刘冰容和儿子柯文烯发觉后,罪犯柯志辉和张伟即采用捂嘴,脖子手段不准二人喊叫,同时用已准备好的透明胶带缠住被害人的嘴、眼、鼻,并捆住二被害人的手、脚。被害人柯文烯因年仅七岁多,待二罪犯抢得财物时,已经室息死亡。二罪犯发现被害人刘冰容还在争扎,为了灭口,竟然用尖刀杀害了刘冰容。二罪犯杀害刘冰容手段之残忍,叫人不敢相信,惨不忍睹。一刀未死,再加一刀,同时还用尖刀在伤口上拧动,直至被害人断气。
     二罪犯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非但法律所不容,更与天理人性所悖,确实罪大恶极。二罪犯一日不杀,死者地下难安,生者悲愤难平!特别是柯志辉,与被害人至血亲关系,但为了个人的贪欲,毫无人性。即使本村的村民也痛恨之极,齐声喊杀!像这样灭绝人性的暴徒,连自己的亲人也敢害,何况他人呢?如让这样的暴徒留在世上, 村民还有人身财产安全吗?罪犯张伟杀人手段极端凶残,且一贯为非作歹。这样的害人之兽,不杀确实不足平民愤。二罪犯共同预谋,共同作案,均系抢劫杀人主犯。尽管柯志辉最后在罪行暴露之后不得而已投案,担也不应减轻对其处罚,同样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尊敬的检察官、法官、本案的发生, 在当地产生了极端恶劣的影响,激起民愤极大。一般的群众都谈起色变,提心吊胆。而且这类杀人案件在当地屡屡发生,这也反映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环境的恶劣,如果对这样的凶犯不严惩,根本不具有振慑力,社会治安环境就不能好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无法保障。因此被害人亲属强烈要求判处二罪犯的极刑,不单是为了泄私愤,更是为了打击罪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宁。敬请人民的司法机关能为民作主,倾听被害人亲属的诉求。

                   敬请网民协力相助,  热情转贴。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20: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yct0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09: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
:yct062)
发表于 2011-11-27 14: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09: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天老 发表于 2011-11-27 14:12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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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09: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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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0: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种人不杀, 留着何用?这种人不死, 还有谁该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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