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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小区划出停车位 物业来收费。律师: 物业此举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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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0: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小区划出停车位 物业来收费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小区的公共道路,属业主共有,却被物业划出百余个停车位,出租给小区业主。花湖天方小区内,物业的这一做法,引来各方争议。仅小区业主中,就存在两种声音,既有反对,也有理解。
  有关部门表示,根据我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物业有权这样做。但律师称,如果业主与物业的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可以处理公共用地,物业此举,则违反了《物权法》。

  公共道路被划出车位还要收费,合理吗?
  “小区的公共道路划上停车位,物业还收钱,我觉得这是侵犯业主的权益,不合理。”昨日,天方小区业主梁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道路2个月前被安上车位锁,车位需业主出钱租。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天方小区,走进小区,就可见到两边的道路上,靠右侧都被安上了车位锁,每个车位锁四周还划上了车位线和标号。记者在小区内走了一圈,相比于许多车位锁都空着,小区的人行道甚至消防通道上,却停了不少车。
  “这路本来就不宽,还人为设置障碍,老人小孩碰着摔倒怎么办!”业主张新文表示,对物业的这一做法,他很反对。小区的停车位本来就少,应该对空地合理利用,可是物业将车位租出去后,车位就只能租了的人使用,有的人花钱租下车位后,长时间不来,导致资源浪费,车位变得更紧张。
  玫瑰园1号楼4单元的赢女士对这一做法也很有意见。赢女士有小区规划的车位,她表示,自从小区安了车位锁后,不仅道路变得狭窄,很多没有车位的小车在小区乱停乱放,甚至占用消防通道和单元楼前狭窄的通道。而这,也引发了居民间的矛盾,经常有挡住通道的车车身被人为划伤。
  对于小区的这一做法,也有业主表示理解。“这个事情,我觉得很矛盾,但可以理解,这样能保证我们有一个车位,不会担心回来晚了,停不了车。”业主甘女士表示,小区车辆近两年猛增,车位出现严重不足,回家晚了,小区里根本找不到停车的地方,每次都很头疼。
“小区里那么漂亮的花坛,好多都被轧坏了。”甘女士表示,因为没有车位,一些人干脆将车停在花坛中,而物业的做法,可以规范停车,她觉得也没有错。

  物业回应,规范停车的无奈之举
  对此,负责管理天方小区的顺诚物业公司回应:物业此举,并非为了挣钱,而是为了规范停车管理的无奈之举。
  物业保安队长沈建中介绍,该小区2002年第一期开始交付使用,当时车辆不多,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没有考虑到停车难的问题,规划车位只有一百多个。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区里的车越来越多,目前已有800多辆,车位严重不足。
  车多位少,大量车辆停在了小区的道路上,一些业主不规范停车和让亲朋好友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造成小区常出现交通堵塞。此前,为了规范管理,物业曾将小区道路用白线划出一个个车位。“但总有人不挨着线停,利用率达不到100%。”沈建中说,正是为了让利用率更高,才决定在车位上装锁。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装锁前,我们征求了社区的意见,也给小区业主发放了宣传单。”沈建中表示,为了将停车管好,小区安装了100多个车位锁,新增了6名保安,每个车位只对小区业主出租,收取费用也是按照黄石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收取,每车位每月60元。
  物业房管员胡勇表示,小区3期正在交付,有一个地下车库,300多个车位,目前正在对业主出售,物业这样做,也是将路面停不下的车辆尽量压向车库。而出租车位收取的费用,由物业统一管理,主要是补贴物业费,和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

  房管部门,黄石有相关文件支持
  物业能这么做吗?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市房产局物业办主任邬勇刚,他表示,物业有权这么做。
  “业主理解的利用公共路面租赁的问题,主要是一个规范管理的问题,实际上物业公司是提供停车管理的服务。”邬勇刚表示,湖北有停车管理办法,我市物价局也有《关于住宅小区路面临时停车指导价格》的通知,收费是有依据的,物业这么做并没有错。
  “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但很多业主总理解为,物业公司将公共部位,拿来出租收益,据为已有,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规范管理的行为。”邬勇刚表示,现在很多物业公司物业费不足以维持支出,这笔费用可做贴补。而物业固定车位,是为了保证使用,也无可厚非。
  当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中高档小区,小区物业均表示,在小区内停车要收费。迎宾御园小区物业管理员王女士表示,业主在小区内停车超过1小时的,都要收取停车费。大上海广场小区入口处,挂出的公告表示,由于小区车位不足,业主在小区地面停车需收取停车费。
  团城山宏维小区,一位分管小区安全工作的物业管理员称,小区建设时就考虑到停车问题,规划车位900多个,基本能满足需求,业主停车都要收费,而公共道路,则不允许停车。

  律师说法 物业此举涉嫌违法
  
   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勇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条文中明确表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委员会共同决定。
   业主委员会在决定这些事项时,应当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但天方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也表示,物业在设置车位锁时,并没有经他们同意。“如果小区与物业的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有处置公共用地的权利,那么物业是不应该这么做的。”胡勇表示,物业此举有违反《物权法》之嫌。
发表于 2013-7-5 14: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其实物业是不违法的

小区里除了你自己家那几十平米和合同规定中的绿化外,其他区域都属于物业的,物业有权进行商业开发。公共区域的电梯,路灯,绿化养护都是物业费支出的~
发表于 2013-7-6 2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其实物业是不违法的

小区里除了你自己家那几十平米和合同规定中的绿化外,其他区域都属于物业的,物业有权进行商业开发。公共区域的电梯,路灯,绿化养护都是物业费支出的
发表于 2013-7-6 2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停车场是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已经分摊面积了的,这钱是业主已经出了的,不应该由物业管理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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