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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新] 阳新一中学教师住宅成危房 180名教师维权9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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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07: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阳新一中学教师住宅成危房 180名教师维权9年无果 发布时间: 2013-09-07 05:1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图为:学校门口5间门面及后面88.25m2校园土地被裁定给了建筑商。



图为:不合格工程教师住宅阳台水泥剥落,砖块裸露。



图为:检测发现,教师住宅地基无地梁。

  湖北日报讯 文/图 记者 黄中

  又是一个新学年开始,阳新县白沙中学180多名教师心中积聚了9年的憋屈仍无法释怀。

  建筑商把教师宿舍盖成了不合格工程,现在成了危房,问题没得到解决,反而学校的5间临街门面房和88.25平方米的校园土地又被裁定给了建筑商。这是教师们憋屈的根由。

  为何出现这一结果?8月底,记者深入阳新县调查。

  不合格建筑起纠纷

  阳新白沙中学位于白沙集镇中心街区,拥有58年建校史。1998年,全国开展“普九”工程,白沙中学依靠国家拨款和农民集资兴建教学楼和住宅楼。其中,由阳新永发建筑公司承建的一栋4层24户教师住宅楼竣工后,县质检站检测鉴定为不合格工程。该楼总造价81万元,已付59万元,尚欠22万元,学校要求承建商返工维修好后付清工程款。

  然而,永发公司却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3月,阳新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支付尚未结清的22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永发公司出4万元给学校,由学校自己负责维修住宅楼。学校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谁建设的不合格工程,应由谁负责解决,学校不是专业建筑单位,学校负责维修,将来出了安全事故,承担不起责任。学校上诉后,2003年7月,黄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纸裁定丧铺失地

  二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学校党支部书记吕义琼说,当时学校背负300多万元“普九”债务,一时难以筹措资金支付。

  2003年9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阳新法院向白沙中学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白沙中学于2003年10月25日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白沙中学逾期没履行,按照正常情况,法院要约谈学校法人代表即校长,或查封财务账号、冻结资金,或对学校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但这一切都没发生。

  学校等来的是:2004年4月25日,阳新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一纸裁定,未经学校同意,将学校所属的门口5个门面及校园临街88.25平方米土地,以评估价201285.17元,给永发公司直接抵债。学校闻讯后,由一位教师个人贷款26万元,找到阳新法院要求偿还现款,被法院以裁定已生效为由拒绝。

  在执行过程中,一位叫赵前武的商户不愿迁出商铺,还被阳新法院司法拘留。

  教师住危房问题没解决,反而又丧失5间商铺和88.25平方米校园土地。有关法律工作者告诉学校,阳新法院的执行裁定存在程序违法等错误。于是,白沙中学教职工们连年不断走上了申诉之路。

  检察院认为裁定违法

  2009年,受黄石人民检察院指令,阳新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经审阅卷宗和调查后,阳新人民检察院认为,阳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存在3个方面错误:

  一是执行措施错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有权属争议和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审批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本案中,执行法院未查明该宗土地原先取得方式,更没履行相关审批、补办、补交等手续而草率执行措施直接抵债,依据不足,程序违法。

  二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经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本案中,学校始终不同意以门面房及校园土地抵偿,但法院却不挂牌,不拍卖,引用上述条款裁定直接抵偿,适用法律错误。

  三是房地产评估无效,程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价值评估,必须由依法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该机构具有评估师或评估员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本案中,法院以其技术科的鉴定结论方式进行价值评估,违反国家法律,是无效评估,属程序违法,影响到正确裁定。

  为此,阳新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向阳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请改正并将改正结果函告我院。”

  学校权益谁来维护

  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结果是不了了之。“学校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了!”今年80岁的老校长吴高金,看到学校这种状况痛心疾首,他与3000多名师生一道,坚持10年不懈,向中央、省、市、县各级人大、政法机关申诉,阳新县人大会上,镇里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要求阳新法院执行回转。但最终,所有申诉和批示都转到了阳新县法院而无果。

  2005年,阳新法院也曾派一名副院长到学校调查,但结论如何,法院没与学校见面。

  8月底,记者采访阳新法院。该院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请示了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后,答复是不接受采访,当事人可以按程序进行申诉。

  黄石市教育局原法制科科长、律师赵德安为捍卫白沙中学权益奔波多年,他愤愤地说:“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是不是程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批示和人大代表的议案,是在行使人大监督,是不是程序?阳新法院一直采取拖延战术,说到底是不愿纠正自己办的错案。”

  记者在现场看到,5间商铺已盖了加层,88.25平方米的校园土地已开挖地基,准备盖商业楼,一旦建成,离教学楼仅六七米远,将严重影响教室采光,影响正常教学环境和秩序。

  赵德安希望,阳新人民法院不要再采取“驼鸟”政策了,而应直面学校及社会,执行错了纠正,没错作出解释!
发表于 2013-9-9 20:0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社会黑暗啊,学校受牵连。
发表于 2013-9-10 09: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是个啥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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