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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阳新县三溪镇长河村村民蔡女士反映,本村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骆名财违规生了3胎,她向该镇的计生部门举报后,计生部门调查1天后就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认定骆名财超生问题已处理。她认为,这份调查报告有很多不实及不当之处。她觉得镇计生部门调查中走过场。
经了解,调查报告中所提及的经办人员当时并未在该地上班,被调查的时任村干部伍修昌系骆名财妻子的亲哥哥,能证明超生问题经处理的证据不见了。
投诉:村干部超生调查报告漏洞多
蔡女士介绍,今年10月底,骆名财被选为长河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和三溪镇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蔡女士称,村里人都知道,骆名财于1991年至1993年间,先后生下1女2男。于是,10月27日,她和几位村民一起,将情况反映至三溪镇党委政府。
10月30日,三溪镇计生领导小组赴长河村调查,10月31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称,骆名财的计划生育问题已处理过,群众举报不实。
然而,报告的调查内容却让蔡女士很愤怒。“计生部门就调查了3个人,第一个是骆名财本人,第二个是骆名财妻子的亲哥哥伍修昌,第三个是与骆名财关系要好的村民。”蔡女士介绍,调查时,骆名财称他的计划生育问题是1995年,经时任丫吉办事处(注:当时一种介于村和镇两级之间的单位,现已撤销)计生办主任阚新生处理的,罚款1200元。但据蔡女士了解,1995年,阚新生尚未到丫吉办事处任职。
此外,蔡女士说,90年代长河村计划生育罚款都没有超过200元,报告上所说的罚款金额1200元也有问题。
调查:报告内容与事实有出入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三溪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具的《关于长河村骆名财、伍室媛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中列明的走访调查对象为骆名财、伍修昌、骆名国。其中伍修昌1992年至2008年担任长河村副支书、副主任职务,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骆名国为普通村民。
调查中,骆名财和伍修昌都说该问题是经阚新生处理,骆名国则证实,他和骆名财两家的计划生育问题是1995年同一天处理的。
事实究竟如何?昨日下午,记者在黄颡口镇见到了报告中提起的阚新生。“1995年,我还没到丫吉办事处工作,怎可能是经我的手处理的?”阚新生回忆,他是1997年调到丫吉办事处的,骆名财的计划生育问题是否经过处理,他不知情,“我连骆名财这个人是谁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致电伍修昌,他承认骆名财是他的妹夫,但他称,1995年,他并非如文件所说任副支书分管计划生育工作,而是任村委会会计兼计生台账管理员。“骆名财的计划生育问题不是经我手处理的,但我做了台账。”记者追问可否把台账拿出来,伍修昌让记者去找当时的村支书。
骆名财在电话里承认,他确实超生,生下了1女2子,但是该问题已被计生部门处理,当时还开了缴款票据,发了了结证,不过,在搬家时,票据和了结证都被其遗失了。
记者在调查中,多位村民证实,骆名国平时与骆名财关系较好。
此外,记者从阳新县卫计局获得了一份“阳新县各乡镇1988—1998年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标准”,该标准列明,三溪镇1992年计划外2孩应征金额为1900元,1993年计划外多孩应征金额为4200元。骆名财后两胎均属于超生,应罚金额应为6100元,这与报告中提到的罚款1200元有出入。
三溪镇计生办:将再次组织深入调查
对于阚新生1995年并不在丫吉办事处任职一事,记者联系上了三溪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明道林。明道林称,骆名财的计划生育问题调查是由该镇计划生育执法队队长乐祖林带队进行的,因催得急,调查时,他们并没有找到阚新生确认骆名财和伍修昌所说的话。
10月31日,三溪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具调查报告,4天后,骆名财即被任命为长河村党支部书记。
至于骆名财与伍修昌的亲戚关系,明道林也表示事先并不知情,“刚开始,我们本打算找当时的支书调查的,但他外出打工了。如果他们俩的关系真是这样,那确实是我们疏忽了”。
对于报告中所列的罚款标准与县卫计局出具的不同,明道林解释,当时三溪镇计划生育的罚款标准比县里规定的要低一些,这是由于当时三溪镇的社会经济较为贫困决定的。
那骆名财的计划生育问题到底有没有经过处理?明道林说“应该是处理了的”。问他可否出示罚款或处理记录存根,他回答,要处理也是当时的办事处处理的,办事处撤销之后,记录存根就不见了。
明道林最后表示,三溪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将再次启动对骆名财计划生育问题的调查,“这次我们一定调查得更广泛、更深入,并及时把结果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编后
读完此文,编者脑海中瞬间冒出了“形式主义”四个字。一个严谨的调查报道的出炉,需要耗时,需要人证和物证。如同公安取证一样,否则,就容易出问题。三溪镇计生部门的调查报告,无论从耗时、人证、物证来说都经不起推敲。
首先是调查时间,三溪镇计生部门从开始调查到出具调查报告,仅仅用了1天。三溪镇计生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催的急”,但选拔为村民谋福利的村干部怎能“急”出来?
再次是调查对象,调查了3个人,其中一人为调查对象提到的经办人员,但记者采访中,多人证实该经办人员当时并不在该地工作。而另外两人,一个是被调查对象的亲戚,一个是关系要好的村民。计生部门调查中询问被调查对象的亲朋好友,怎能得到客观的结果?
最后是物证问题。说超生的村干部有被处理,但整个过程,没有一人能拿出证据来,不是“遗失了”,就是用猜测和踢皮球的方式回答记者的追问。
综上,也难怪村民对这种情况有质疑。好在,三溪镇计生部门已经意识到自身问题,再次启动调查,本报也会密切关注此事进展。
(via楚天时报 柯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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