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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退休了的李老师致电本报记者称,1998年在职时,她购买了600元的融资债券,之后就忘记了这件事,直到不久前在柜子里翻出了债券。“这些债券还能兑换吗?能兑换多少呢?”李老师希望记者帮忙问问。
了解情况后,记者咨询了县发改局投资公司经理陈敬湖,他给出的答案是:只能兑换本金。
17年前买了600元融资债券
李老师以前是城区某小学的语文老师,现在退休在家。1998年,她所在职的学校要求老师购买融资债券,她买了600元的。
“当时讲好的,承诺每年给15%的利息。”李老师告诉记者,“学校说,这是政府要求每个老师购买的。当年,几乎所有在职老师都购买了此次债券。”
之后,李老师将购买的债券一直存放在衣柜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把债券一事也搁置脑后了。前不久,她无意中翻柜子时,翻出了当年购买的债券。“看到这些泛黄的债券单子,我才想起了债券一事。”李老师说,算算时间,这些债券已经搁置17年了。于是,她拿着这些债券单子去县教育局咨询,“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让我去找县财政局问问此事,我去县财政局咨询,工作人员说债券的事不是他们管的,不清楚这些事情。”
“找来找去,我也不知道找哪个单位了。”李老师说,“600元的债券虽然不是很多,但总能兑换些钱吧,时间都已过去17年了,这些债券该找哪个部门兑换呢?”
相关部门:只能退还本金
李老师手中的这600元债券到底能兑换多少钱呢?昨日,经多方打听,记者总算找到了负责此事的单位和负责人。县发改局投资公司经理陈敬湖告诉记者,“当事人只能兑换本金,没有利息。”
为什么呢?陈敬湖进一步解释:确切地说,李老师手中的债券应该叫集资款。这笔集资款是1998年政府要求学校老师购买的。当年,阳新有家黄金冶炼厂,急缺资金,阳新政府当时也拿不出钱来投资。为了让企业生存下去,政府要求学校老师购买集资款,当时确实也承诺给购买集资款的人15%的利息。没想到,后来这个厂出了事,厂长被抓,和这件事有关的人员也都被处分了,事情就变得非常麻烦了。
“当时这笔集资款高达1千多万元,政府无法承担这笔利息,但为了能偿还老师的集资款,2008年,县政府专门开了一次县长办公会,大会研究决定,只兑换本金,不承担利息。”陈敬湖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这笔利息太大了,所以就没有利息这一说法了。”
“不仅李老师只能退还本金,其他购买集资款的人也都只能退还本金,大部分人已经退了本金。”陈敬湖说,李老师可以持手中的集资款去找他兑换本金。
(今日阳新 石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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