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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吵闹法院2个月 多方劝阻无效 阳新一访民被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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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09: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端午佳节,原本应该尽享天伦的阳新籍男子董明顺却不得不在拘留所度过,为自己数月来的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付出代价。昨日,记者从县法院获悉,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2011年,阳新法院受理了浮屠镇某村蔡、邱、虞三姓部分村民,诉宋某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董明顺以宋某华委托代理人身份要求参加诉讼。经审查其要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阳新法院裁定驳回。

  后该案进入重审阶段,董明顺以第三人身份书面申请参加诉讼,为了充分保障其诉权,合议庭同意其参加诉讼。然经过审理,董明顺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第三人身份。阳新法院在该案判决时,驳回了董明顺作为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2015年4月1日,该案宣判后,董明顺以要求法院释明法律为由,反复找案件承办人及院领导信访。在该案承办人反复释明法律后,仍不断诉求。在阳新法院院长、分管信访副院长、案件承办人等人接待董明顺,并依法制作接待笔录时,董明顺拒绝签字并当场撕毁笔录。

  此后数月,董明顺不断来到阳新法院办公区,随身携带播放对法院、法官、法院领导带有侮辱性质的录音,在办公区大楼到处走动播放、在法院门牌、墙壁等地用粉笔多次书写侮辱性文字、高声辱骂案件承办人及部分法院领导、进入领导办公室强行录像录音、大肆捶敲办公室门窗。在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劝返工作或请其配合到法院信访办公室表达诉求时,肆意使用侮辱性语言,以身患疾病为由在办公区坐、赖、喧哗,整个过程动辄几个小时,经常引起大量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对法院、法官的形象及威严产生了恶劣影响。考虑到董明顺年岁已高,从人文主义出发,两个多月来,阳新法院出动承办人、信访单位负责人、法警、分管信访院领导、院长等132人次进行解释劝返工作,均无效。

  6月19日,董明顺再次来到阳新法院,经劝阻无效后,阳新法院报警,县公安部门经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对违法行为人董明顺决定行政拘留十日。

  (今日阳新 王红玲 董青青 马中林)

发表于 2015-6-30 10: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可怜的人呀,怎么说呢,不敢说了,怕也被抓进去
发表于 2015-7-1 1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

处以行政拘留10天我想这个惩罚已经够重了
发表于 2015-7-2 13:42:08 本帖来自手机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
谨慎发言,转发500次照样拘留你。
发表于 2015-7-2 20: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阳新职业教育中心谨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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