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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本月实施城乡居保丧葬费新规 审批后可一次性领取千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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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09: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2日,记者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获悉,《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颁布,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

  《办法》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凡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正常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经申请审批后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的丧葬费补贴。

  对于如何领取丧葬费补贴,《办法》规定,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阳新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城乡居保注销登记手续。申请人在申办时还需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村(社区)收到申请后,需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村(社区)社会事务协办员于每月10日前,将所有审查公示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镇(区)人社中心。镇(区)人社中心初审无误后,于当月18日前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结算死亡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出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结算单,将死亡丧葬费及其个人缴费账户余额,通过经办银行划拨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并终止死亡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据介绍,丧葬费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防止参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为预防基础养老金流失建立一道“防火墙”,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今日阳新 郑欣 明廷华 费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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