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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他人讨债,将受害人强行带离,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十几个小时,并取走其卡内4700元现金,胁迫其写下3万元欠条。9月29日,涉嫌非法拘禁的柯某阳新警方刑拘。
阳新枫林镇人柯某某与同乡谈某曾经好得可以共穿一条裤子。柯某某经常请谈某吃喝玩乐,每次都是他埋单。今年年初,因小事,两人闹翻了。柯某某要求谈某偿还以往为其所花的钱。7月份,柯某某让谈某打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
为要到“债”,柯某某让朋友柯某帮忙讨债。
9月25日下午2时许,柯某约人将谈某带至枫林镇;之后,将谈某带到一偏僻山林中,打谈某,逼他还钱,还将谈某推到河中。在水中浸泡了数十分钟后,谈某晕了过去。柯某等人这才将他拖上岸。
随后,柯某等人将谈某带到阳新城区一旅社内,逼谈某打一张6000元的欠条。期间,柯某除了时常打谈某,还逼其下跪。谈某无奈,重新打了一张3万元欠条,并签了保证书。
谈某要求放其出去找一位河南朋友筹钱(此前,有位河南朋友为谈某打过5000元钱来,被柯某等人取走4700元)。
26日早上7时许,柯某让谈某出门筹钱。当天下午,谈某报警。
29下午3时许,阳新西门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微信聊天,约柯某在阳新中百仓储门口“见面拿钱”。
柯某赶到现场时,被蹲守的民警郭衍义、明建学抓获。
柯某现年32岁,阳新枫林镇人。民警从其微信朋友圈信息获知,柯某平日专门帮人讨债。
(东楚晚报 贺介飞 杨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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