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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莫然。
一如我的世界。冰冷而漠然。
我爱小叔。
他像一个影子。关怀我保护我。
我爱李朗。
他像一件棉袄。给我炙热的温暖。
小叔说:小然一直是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这个唯一关怀过我的人就留下这么一句话走了,永远的走了。
我的出生是一个绝对的错误。爸爸说,他只要大女儿和儿子就够了。我是多余的,可有可无的。妈妈安静的坐在一旁。没有言语。这个时候,我十四岁。外面是漫天的大雪,我跑了出去。
我想起那年我七岁。因为和姐姐一起抢墓地里的一块石碑坐我从上面摔了下来,头破血流。微微的意识里小叔抱着我飞奔回家。他把我放到爸爸的怀里,疼痛让我意识越来越模糊。我只知道我被人推到了地上,那个人面容狰狞。他说,怎么不摔死,留着真碍眼。我哭不出来,因为已经没有力气了。我以为我真的会就这样死去。在失去意识的最后的一刻我心里真的很不甘,我没有让恨我的人感到痛苦。我怎么能死。或许是老天怜悯,我醒了过来,举目四望,空荡荡的病房里冰冷凄然。
两天后爸爸向院长要求出院。小叔牵着我的手跟在爸爸身后。他说,二哥,不用这么急走,给小然照个片吧,日后留下后遗症就不好了!爸爸回过头狠狠的瞪着我。照什么片,当年要不是你阻拦我早把她扔了,省得浪费老子这么多钱。口里吐出来的烟味呛得我不停的咳嗽,牵动了额头的伤口。可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因为心里的痛已经远远超过额头的疼。
小叔把我背到背上蹒跚的移动着脚步。大家都叫小叔‘莫小拐’。两年前他从建筑的工地六楼摔下来摔坏了腿。那刚好是爸爸承包的一个工地,所以小叔行动不便后便一直住在我家。他给我讲故事,教我背唐诗,甚至为我挨过一耳光。只是因为我将一盆洗脸水不小心倒在了地板上。小叔拉过我揽进怀里妈妈细嫩的手一巴掌便拍在了小叔脸上,鲜红的五个手指印。妈妈什么都没说,走开了。
时间迅速奔走,很快我便十岁了。我对小叔说,我们离家出走吧!我再也不要在这里呆下去了。
在这几年里我不断的惹事,用最难听的话骂人,将他们最爱的东西烧掉,看着一张张建筑的图纸化为灰烬我心里有种莫名的快感。他们狠狠的揍我,把我吊起来用杉树的叶子抽我,让我跪碎瓷石,顶水盆。我咬着唇告诉自己不能哭,一定不能哭。直到他们开始迁怒小叔。我说,小叔。我这么小杀人不用尝命吧?小叔用力的抱着我,他说。小然,你要乖,要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他们生气。不管是谁,杀人都要尝命的。小叔说话显得很吃力,我看到他眼里的泪流出眼眶然后滴在我的手上,冲洗着那一道道因杉叶抽红的的伤口。我不能杀了他们,我还要照顾小叔。我对自己说。
小叔走了,十年来唯一关怀我的人他抛下了我。甚至没有人知道他得了癌症,床头的那一纸病书是他留给我最后的记忆。那里有一行曲扭的字迹。小然一直是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可惜我没能再保护她。希望她以后能好好生活……后面是一团淡黄的水渍。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抱着他流干了最后一滴泪。我没有了任何牵挂。我只要做一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可是还有谁会再为我心疼?我冷冷地看着身边的人,他们都是恶魔。可我还得好好生活,我得听小叔的话。和恶魔一起好好生活。
我已经变得很乖,真的很乖。我不再说话,只喜欢一个人坐在小院的石凳上看寂静的天空群星闪烁,找寻最亮的那一颗。书上说,那是最爱的人死去的化身,他在天空看着我陪伴着我。我的晚上就这样整夜整夜的度过。他们都当我傻了。爸爸说,把她送走吧。谁要就送给谁。我们有一个女儿和儿子就够了。她是多余的,可有可无。我坐在他们对面,目光呆滞。这个时候,我十四岁。外面是漫天的大雪,我跑了出去。
李朗。漫天雪地里他握着我冰冷浮肿的双手放进他的棉袄。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温暖。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来守护它。可他告诉我: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那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
我坐在小叔的坟前。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我很想他。雪被体温溶化了又下,慢慢没过我的足踝。渐渐淹没我的意识。他用毛巾擦拭着我的脸。他说他叫李朗。看着这陌生的人,我想,他们把我被送走了吧!我是被他捡到的吧!我闭上眼任泪水泛滥。 醒来的时候,又一次看到了这个叫李朗的人。他说他在车站看到晕厥的我,他问我是不是离家出走?他说他要送我回家。我突然就跪在了地上,腿的力气在他说要送我回家的那一刻被抽空了般。我张着口伊伊呀呀却说不出话,他把我扶起来坐到床头。我用仅剩的力气拼命的摇着他的手,我只想让他知道,我不要回去,我永远都不要再回去。
他把我带到了车站。他指给那个我‘晕劂’的地方告诉我,他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我。我穿着他厚厚的棉袄坐回那个地方。我对他说,请不要送我回去,我再也不想回去。他们都是恶魔,他们把我遗弃,他们不要我了。他诧异的看着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怎么突然又可以说出话来,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相不相信我。我用祈求的眼光望着他。他蹲下身牵起我的手。说,看,手都冻肿了,快起来吧。我们回家。说完把我的手放进他的棉袄里。我哽咽着发不出一点声音。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人生的温暖,也是我将用一生时间来珍惜的温暖。
我开始学会微笑,安静的坐在门口等他回来。我告诉他我叫莫然,十四岁。他说叫我叔叔吧,我差不多比你大一轮呢。但我从没叫过他叔叔,我一直都叫他李朗。因为在相处后的一年里,我发现自己无可抑制的喜欢上了他,这个差不多大我一轮的叔叔。我不敢说爱,怕自己的心承受不了。在他跟前我总要小心翼翼,害怕他一眼即看穿我的心思。可我又是如此贪念能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在他不在的时间里我便用回忆支撑着我快乐。回忆他拉着我的手逛街,带我去吃KFC为我拿一个又一个小布偶。感觉到冷把我揽进怀里这所有一切的一切……
窗外朦朦胧胧的飘着雪花,钟声敲过十二下,我恨这个时间。它摧毁了一切。我的日记本在我还没来得及写上我十七岁生日时便被他发现了。他跌坐在沙发上,看着蛋糕上的蜡烛一点一点化烬。他用冰冷的声音对我说: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那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 爱情的梦就这样被摔得粉碎,我光着脚跑了出去,周围都是风声,远处的霓虹在向我招手……
从高空飘落的感觉也许应该是我平生最大的快乐了吧!眼泪坠落,我应该明白的,在他们眼里,我永远都只是那个乖巧得让人心疼的孩子。
莪都看完了,迩们没看完就灌水,就严重德对不起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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