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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阳新一男子竟称盗窃作案为“上班”,不思悔改又“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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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08: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7月12日,阳新县公安局浮屠派出所将一名视盗窃为主业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5月8日,阳新县浮屠镇荻田街某百货商店的店主在其店外摘菜之际,放在店内一捆红布遮压住的黑色布包突然不翼而飞,该布包内放有店主日常经营生意的周转资金17000余元。


  阳新县公安局浮屠派出所接警后,该所民警阮浩、李建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通过对该店周围监控提取调阅适时记录发现,一名可疑男青年跃入民警的视线。从视频影像显示,此人左腿裆部有明显鼓起,疑似将被害人的布包盗走后藏于裤腿内。


  随后,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及视频比对初步确定,该镇男青年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24日,通过办案民警不断经营工作,赶赴黄石市内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


  据了解,许某现年29岁,自幼父母离异,其母亲改嫁后,其父亲对其也疏于管教,许某打小跟老家的二叔一起生活,随着许某渐渐长大,其二叔也无暇照顾周到,身无长技的许某自暴自弃,不思进取,每日游手好闲。在外面玩耍迷上了赌博机,没有经济来源便小偷小摸。2013年两次在黄石市区因盗窃被黄石警方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2015年,因涉嫌盗窃被阳新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抓获,之后被判刑9个月。2016年许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仍旧游手好闲,平时在游戏机室玩赌博机,“手头紧缺”时就伺机盗窃。


  “没钱了就继续‘上班’捞一趟!然后吃喝玩乐就有着落了!”民警在对其进行审问时,许某堂而皇之称其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上班”,令民警瞠目结舌。


  通过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17年6月份至今,流窜大冶市、阳新县等多地实施盗窃,主要以沿街门店为主,尤其中午趁被害人熟睡之际,溜门入室盗窃现金及手机等贵重物品,累计作案7起。


  目前,经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许某被阳新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提醒,店主在店内午睡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尤其是沿街的店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提高警惕性非常必要,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来源:阳新新阳网通讯员 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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