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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两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法行为人被阳新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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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6: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7月31日,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将两名大冶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人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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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下午3时许,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自己的朋友明先生已被他人从阳新县某小区挟持至大冶市某寄售行内“坐沙发”将近24小时。

  接警后,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迅速行动起来,该所教导员石志明、副所长梁志华带队赶赴大冶市,直接奔向大冶市内,通过摸排查找,当天下午4时许,在一个远离闹市的寄售行内,一举将正在该店内一房间沙发上边玩着手机边守着明先生的两名男子抓获。

  经查明,7月30日下午3时许,曹某、柯某以帮人催款为由,赶赴阳新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的售楼部找到明先生,随后,曹某、柯某将明先生强行带上一辆车内,该车行至大冶后,便将明先生带至一寄售行内的小房间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2016年,明先生曾向曹某、柯某的朋友借过数十万元钱,为了帮朋友讨债,曹某、柯某便使出非法限制明先生人身自由这一招。7月31日下午近3点的时候,曹某、柯某为了让明先生尽快筹钱,让其电话联系家人或朋友拿钱来。这个时间内,明先生偷偷与一位朋友发了条信息“呼救”,就这样,阳新警方接到报警电话。

  据了解,曹某现年37岁,大冶市人,2017年11月10日,曹某曾在黄石市开发区汪仁镇某工地参与过一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且多次吸毒被被大冶警方查处过;柯某现年27岁,大冶市人,2017年11月10日,柯某在大冶市参与过一起寻衅滋事案。

(来源:阳新新阳网通讯员 杨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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