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原告方某与被告袁某签订了调解协议。袁某赔偿方某8000元作为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方某则自愿放弃其他一切诉讼请求,调解现场气氛和谐。
原被告双方由于对相邻房屋间的排水沟布局意见不一致而不睦产生冲突,袁某将方某打伤。方某住院治疗后,多次就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与袁某协商赔偿未果,遂一纸诉状将袁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袁某赔偿其各类费用14073.2元。
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袁某称其母与方某丈夫发生冲突时也受了伤,因此不应赔偿这么多,而方某认为自己被打伤,有各种费用证据,不会接受减少赔偿费用。
在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矛盾尖锐,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双方矛盾并不能实质化解,为了处理好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决定深入原被告双方居住的社区进行勘察调解。
“进社区调解,我们多走一步,让群众少走一步,深入群众、贴心交流,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承办法官说道。
近日,阳新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社区领导及熟悉当事人情况的工作人员一道参与。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社区也积极配合,最后双方表示谅解并互相让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实地察看了双方房屋建设格局,叮嘱双方不可因一时纠纷导致邻里失和。
来源:云上阳新 杨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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