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减少车辆通行,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龙港镇龙港街道、星潭街道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4日17时起实施交通管制。 二、道路管制:龙港街道:龙洋路口至运管所门口止、老变电站门口至官庄桥止、龙港完中路段。星潭街道:官坑路口至大广高速桥下止。以上道路全线管制,各道路路口采取禁行措施。 三、车辆管制:除警车、救护车(仅限本县)、应急抢险车、货车(运送防控物资车辆、卫生环卫车、邮政车、殡葬车)、公务车和持有各地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等车辆之外,严禁其他车辆通行。 四、对违反交通管制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驾驶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重处罚。对不服从公安民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因特殊原因违反交通管制的,凭相关证明经审核后视情免予处罚。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阳新县龙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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