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参与“黄赌毒”的典型案例 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全面从严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参与“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枫林镇大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瑞尊酒驾问题。
2022年5月7日,柯瑞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柯瑞尊联系时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长何某,请求帮忙“打招呼”,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柯瑞尊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柯瑞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食品公司经理章志刚醉驾问题。
2021年11月3日,章志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章志刚被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章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章志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邢国胜醉驾问题。
2021年11月13日,邢国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月,邢国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2年10月,邢国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芸参与网络赌博并开设赌场问题。
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23日,张芸进行网络赌博,同时为非法获利,发展下线人员开设账号进行赌博。2022年7月,张芸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0000元。2022年9月,张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麻痹大意、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不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还受到法律严肃惩处,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代价沉重、教训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绷紧思想之弦,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纪法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纪法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狠刹酒驾醉驾和“黄赌毒”不正之风,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参与“黄赌毒”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良好形象,为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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