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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新闻] 阳新审计化解十年上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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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6: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2008年5月阳新县审计局接到县政府领导临时交办对一起连续多年进京上访群众信访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该问题且经县、市法院5次判决和镇政府多次回复,驳回上访人诉讼请求。上访人不服法院判决和镇政府回复,连续10年到各级政府上诉,每年进北京上访多达5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该信访问题起因是1997年12月,县某乡人民政府雇请该乡村民(上访人)做围湖堤工程,与乡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该村民(上访人)为了提高工程工作效率,雇请了一台“东方红”推土机和几个民工,自带资金启动了工程开工,施工24天后由于鼠疫导致4民工突发出血热疾病,一民工因医治无效死亡,加上年底雨雪天气,无法施工,致使围湖工程成为半年拉子工程,在此期间乡政府预付工程款2000元,加上死亡一民工该村民(上访人)在乡政府借支1000元,料理完民工后事后,1998年初该村民找乡政府和水利站结算工程有关款项,正遇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镇,乡政府和水利站均被撤并,该村民多次找原乡政府领导和水利站负责人,均答复已付工程款不存在欠上访人工程款,因此,该村民是带资施工的工程款又催讨不回与雇请人发生了债务纠纷在多次找原乡政府无望的情况下开始了各级政府慢长的上访,2005年该村民将乡政府起诉到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调查以[2005)阳民初字第08号]确认该村民在围湖工程项目收入7000元,原乡政府和水利站不存在下欠该村民围湖工程款,该村民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断续上诉先后五次维持原判,直到市中院终审判决。对于这样一件长达10年的信访问题,审计小组经过二个多月的内查外调,终于找到了当年的原始凭证,经审计当年账目,该工程原乡政府分5次拔入围湖工程款23300元,预付工程款22850.30元,其中:该村民(上访人)只领取了3000元工程款(含1000元借支)余款被其它2名承包人甲领7000元,乙领4840元,原乡主要负责人报BB机和家庭固定电话费3100元,水利站报招待费和办公费4910.30元。查清账目事实后审计组再回头调查有关当事人,在事实面前他们道出了实情。2007年12月与村民(上访人)签订了承包围湖项目工程合同,该工程全部由该村民(上访人)承包,由于 想要做该工程的人较多乡领导就将工程分三个标段由3人分别承包施工,为了便于操作就另写一份合同,(上访人)不知道后一份合同,签名也是请人代签的,由于行成半拉子工程后加上撤乡并镇,水利站技术人员也没验收,更无法与他们结算,就将预付工程款当作结账了,我们也不负责任地向有关部门出具不实的证明材料。致此真相大白,审计组及时如实向县政法委主要领导报告了审计结果。(县委指派政法委负责此信访件)引起了县委领导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讯速处理,2008年6月省法院截定撤销上访人的原有所有判决,并发回重审,由市政法委督办,县委也作出决定,对该信访查处问题不力的村支书和镇党委出书记免去职务处理,由市政法委督办的经济补偿20万元于2008年12月发放到位。前不久上访人专程到县审计局上门道谢,“感谢审计人员明察秋毫主持了公道,只有审计人员把我当亲人一样看待,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不然我这官司还不知道打到何年何月”。审计人员也动情地说:“不用感谢我们,保护群众合法利益是我们的职责,欢迎你们常来审计局做客。”从而一起长达10年的上访问题得到了圆满化解。(柯善洪  柯昌发)

发表于 2011-5-19 19: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有谁知道阳新————九江的高速通车了没有。知道的帮忙说说,谢谢您!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18: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yk19681128 发表于 2011-5-19 19:51
有谁知道阳新————九江的高速通车了没有。知道的帮忙说说,谢谢您!

通车了,但还不能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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