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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车一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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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左聪 通讯员 刘恒学 石川) 目前酒后驾驶汽车的现象明显减少,但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逐渐成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主力军”。23日,记者获悉,上周阳新交警查处多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20日,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驾驶证且醉酒驾驶二轮摩托案,司机卢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在审查时,当民警问及卢某为何饮酒后还要开车时,卢某竟说:“我不知道喝酒后,连摩托车也不能骑,以前一直以为驾驶汽车不能饮酒。”在告知其醉酒驾车最高可获领6个月拘留后,卢某叹息道:“早知道醉酒开车会受到这么严厉处罚,我当时就不开车了。”
据了解,在不少驾驶员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认识误区,认为酒后不能开车主要是指汽车,轻便摩托车没有酒后驾驶这一概念,或者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不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阳新交警大队负责人称,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与汽车“酒驾”一同适用于公安部的 “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一次记满12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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