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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踪] 湖北少女凤凰跳楼案昨一审宣判 5被告犯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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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本帖最后由 仙岛人 于 2011-11-2 20:14 编辑

湖北少女凤凰跳楼案昨一审宣判 5被告犯强奸罪
来源; 腾讯大楚网 2010年11月01日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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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湖北阳新16岁少女邱阿红在湖南凤凰受辱含恨跳楼身亡,本报9月23日率先报道此事,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上午,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五被告共犯强奸罪

湘西州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9月4日,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阿红(化名)、丽丽(化名)发生性关系,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5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邱阿红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法院认定5名被告均为主犯。

据此,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林义、龚丞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磊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王凯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调查显示:一被告目睹跳楼全过程

法院调查基本还原了跳楼案的经过:9月3日晚,邱阿红和丽丽通过一同打工好友杨某的一位朋友介绍,见到了被告人林义,林义邀约她们去凤凰游玩。

9月4日,林义通过中间人联系到韩晓东、王凯。4日中午,一同吃饭后,林等人又带两少女一同到凤凰县一家KTV唱歌。期间,林义对韩晓东说,阿红和丽丽还是处女,弄点“K粉”来。韩晓东遂给龚丞打电话,龚丞又给徐磊打电话。徐磊弄来“K粉”,由韩晓东放到啤酒中,丽丽和阿红喝下后神志不清,并出现呕吐症状。

2受害少女被带至酒店后,被告人先是搂着阿红跳舞,然后做出猥亵动作。在此过程中,阿红意识清醒了一些,准备跑出房间,后被林打了一耳光,踢了一脚。此外,阿红在受辱后逃出房间,从过道翻窗跳楼时,林义还目睹了跳楼的全过程。

死者父母亲:终于为阿红讨回了公道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赶到阿红的家中,她的母亲曹庭英见到记者,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在我们全家最无助的时候,媒体正义的声音,引起了阳新县、浮屠镇领导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今天终于为我家阿红讨回了一个公道。”

曹庭英说,对于判决结果,全家都表示满意,暂时还没有抗诉的打算。“我看了中央台播放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那个林义最该死,我女儿又不是一下子跳下去的,跑了一段,再抬起腿翻上窗向下跳的,足够被人阻拦好几回。而林义只是站在旁边看,如果有可能,我想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冷血。”

曹庭英说,“女儿死得太惨,按道理是要有人偿命的,可女儿不能死而复生。希望这些罪犯能珍惜这个改过的机会。”

阿红的父亲邱永贵说,“全家都知道了判决结果,就是阿红还不知道。等大闺女回娘家,让她去妹妹的坟头烧一捧纸,告诉她公道讨回来了。”

邱永贵对判决神速感到惊讶,但他认为这样还不够。他打算,下一步将追究“万紫千红”KTV、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相关责任。另外,邱阿红家人特地委托本报,向阳新县、浮屠镇两级党委政府、全国各大媒体及关心此案的读者表示由衷感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5: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仙岛人 于 2011-11-2 20:20 编辑

凤凰少女跳楼案新华网视频——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10-11/02/c_12729688.htm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5: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仙岛人 于 2011-11-2 20:22 编辑

资料图片:视频显示事发当天阿红曾被一男子抱下楼。
资料图片:阿红(左一)与朋友们在一起。 (《京华时报》)
资料图片:事发地天下凤凰大酒店
      

红网长沙10月31日讯(记者 洪湾)10月31日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9.4”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4日,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采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某某、侯某发生性关系,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

5名被告人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

据此,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编者注:5名被告身份【据凤凰县政府通告】及一审判决结果

林义(男,40岁,凤凰县竿子坪乡人,在竿子坪修车)死缓

龚丞(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死缓

韩晓东(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无期徒刑

徐磊(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有期徒刑15年

王凯(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有期徒刑13年

发表于 2011-11-1 17: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怎么是死缓?在中国死缓是不是可以减刑???
  为什么不立即执行?还是他爸是“李刚”???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7: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2009希望 发表于 2011-11-1 17:19
怎么是死缓?在中国死缓是不是可以减刑???
  为什么不立即执行?还是他爸是“李刚”???
...

最好统统枪毙!天杀的人渣…
发表于 2011-11-1 18: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仙岛人 发表于 2011-11-1 17:26
最好统统枪毙!天杀的人渣…

    恩,扔水里淹死......
嘎嘎..............
发表于 2011-11-1 22: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怎么是死缓?在中国死缓是不死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2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
:yct071)
发表于 2011-11-2 2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
:yct015)
发表于 2011-11-4 09: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
畜生。。。。。。。。。。。
发表于 2011-11-4 11: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如果死者是贵族,那么被告人全部是死刑立即执行!你信不?反正我是信了!
发表于 2011-11-4 14: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
:yct013)
发表于 2011-11-4 16: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
警察都参与了,叫你怎么说?
发表于 2011-11-5 18: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
...还好,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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