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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动态] 湖北黄石原副市长信祖国受贿23万元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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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通讯员 杨涛 华清)黄石市原副市长信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好处费数十万。近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信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对信某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信某50余岁,2000年6月至2004年4月任原襄樊市樊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04年4月至2007年1月任中共阳新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任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职期间在干部任用、工作调动、税费减免、工程招标等过程中先后为15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3万余元。

因涉嫌受贿罪,信某于2011年1月被省公安厅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此案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发后,信某动员亲属退清了全部赃款。
发表于 2012-6-16 07: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收受他人财物23万余元,鬼才相信?
发表于 2012-6-16 08: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
还是有能量啊!!!才23W,后面至少得加一个0吧?!
发表于 2012-6-16 08: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收受他人财物23万余元,是中国第一清县官,好人呀{:soso_e113:}我建议县官收受他人财物2300万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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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9: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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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9: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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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9: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怀恋老毛,小平,朱镕基的年代,
发表于 2012-6-16 09: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怀恋老毛,小平,朱镕基的年代,
发表于 2012-6-16 10: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信祖国在阳新县任县委书记期间,收受他人财物23万余元,只这点钱,可算是一个“清官”。感谢著名记者江建柱先生写了一篇《国家级贫困县来了一个“钓鱼”书记》。文章真实地记录了官场上买官和卖官心态和脸面。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巴结他,请信祖国批发一顶合意的官帽。
发表于 2012-6-16 10: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数字是太搞笑了。
发表于 2012-6-16 11: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又想起那句话:
至于你信不信
我反正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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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3:0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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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3: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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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3: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
哈哈,,受贿23万是够得上清官了,不知道现在的官有多黑。
发表于 2012-6-16 14: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相比其他地区的官员受贿几亿资金多达几十处房产来说,我觉得他是个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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