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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微信朋友圈还好吗?微商刷屏现象严重么?
相信不少亲的朋友圈里,都会有各类微商广告刷屏,而你有时候也不得不因为友情或者亲情,帮助别人转发广告。但是,那些商品你们都使用过么?
近年来,随着微商的兴起,不少广告中虚假、夸大和欺骗消费者的内容不在少数。27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公开表示,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依旧需遵守新《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新法实施:
发虚假广告最高罚百万
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做出规定,“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可能被罚100万”的说法被广为传播。
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新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友情搬运”广告不可能再毫无责任。
另外,新《广告法》认定,自然人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发布广告行为的性质。这意味着,追责将会延伸到微商和转发者。也就是说,凡是在微信圈里向他人散布或转发虚假广告致人损害的,只要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
网友无奈:
朋友圈都是朋友难举报
对于这个新出台的《广告法》,你怎么看呢?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能出现在微信朋友圈里的,不是亲人就是朋友,帮忙转发一下,根本不好拒绝。但是,不少网友也认为,新《广告法》的出台,对于假广告问题,有一定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朋友圈里都是亲朋好友,工商部门不好查,靠举报有点难。”网友“Crazy”认为,朋友圈工商部门难介入,除非有人举报。“但是,一般情况下,你会去举报自己的亲朋好友么?”
网友“高山流水”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新的《广告法》能够落到实处。另外,该网友认为,新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再有朋友让我帮忙转发广告,我就有理由拒绝了。”
工商部门:
不要轻信朋友圈广告
29日,今日阳新记者就此采访了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郭国庆。
“因为在朋友圈里做广告,销售食品、保健品等物品的微商,没有营业执照,所以我们管理起来也十分困难。”郭国庆告诉记者,新的《广告法》出台后,全国各地开始执行,但是实行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对象也不好寻找,以及销售商的成本也不好计算,所以处罚起来并不容易。
目前,阳新地区没有接到类似的投诉或者举报,但是消费者如果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向他人散布或转发虚假广告致人损害的,可以拨打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电话:7393331进行举报。该部门将深入调查,根据新《广告法》严肃处理。
“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圈里的广告。”郭国庆提醒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食品、药品以及保健品,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切不可盲目跟风购买。
(今日阳新 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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