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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之声] 《阳新少年抢劫犯落水之死》给父母家庭教育问题 狠狠捅上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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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0: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本帖最后由 御姐 于 2011-10-21 10:26 编辑

         话题引入:
   本月11日晚,“阳新五马坊5名小青年涉嫌抢劫一名医院护士,其中一男子逃跑时落水死亡”

    以上新闻一出,引起阳新论坛上的网友一片哗然,大部分网友表示,抢劫犯死了大快人心,死有余辜,不足为惜,多死几个......等“心理反应式”的回复,

    然而也有一部分怀疑是亲朋好友同学的回复,在这里指责警察,指责学校,指责政府部门,甚至还有网友在此论坛指责让他们自己看了不爽的回复,为死者辩护,为死者讨公道...等!
  
   这里本姐想表达的是:
  一:你们亲戚朋友有什么资格去指责人民警察,恐怕你们连什么叫人民警察都不知道,请记住: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抓捕犯罪是他们的职责,你们还抱怨警察为什么不救人,请问法律上哪一条写了警察必须去救一个抢劫犯,没有当场一枪击毙算不错了(记住警察抓捕犯罪份子时是有权利开枪的,警察首先是要保证人民群众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不是犯罪份子),根据此事论,假设警察下去救人这万一抢劫犯是藏起来了,身上有刀,给警察一刀怎么办?指责也要客观考虑问题。

   二:你们更没有权利指责政府部门,因为这是刑事案件,要走程序,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的,例如公安---检察院---法院。公安一个部门里面就有很多程序,例如录口供,验尸,立案侦查,寻找证据,下逮捕令,送看守所....等程序,所以你们家属去政府闹事完全是断章取义的找人发泄,因为刑事案件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也没权利,

   三:你们居然还有人说“死者为大”看到这句让本人哭笑不得,我想反问你们家属和亲戚朋友,日本人杀中国人,日本人被打死了还可以称“死者为大”吗?请换位思考一下,当有人正在对你进行抢劫,并且还把你的手拧断了,这时候有警察来了,那罪犯逃跑时摔死了,你还说“死者为大”吗?我看你们也会说死有余辜,死的好,活该吧!

   四:你们在此论坛上指责网友发了让你们心理不爽的帖子,告诉你这是全社会的正常心理反映,因为抢劫犯人人喊打,你们还说年纪小,年纪小就可以去抢劫吗?年纪小就可以去犯罪吗?年纪小就可以为非作歹吗?你们家长早干嘛去了,死了人才出来乱指责,乱抱怨,
   
    这社会正是因为有象你们这样家长出来护短,护过,从小就惯着才造成今天的惨剧,你们不好好问问自己都干了些什么?自己关心过孩子吗?关心过他们交什么样的朋友了吗?关心过他们的学习吗?关心过他们的生活习惯吗?你们还指责学校,你们自己都不关心自己的孩子,把问题抛给别人,说白了你的孩子又不是学校的儿子,自己都不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还指忘别人能帮你教好吗?父母才是最好的老师,父母才是最好的写照,正是因为你们平时惯着孩子,让着孩子,护着孩子的方方面面,小时候护着他们打架,帮自己孩子说话,才养成今天这样的性格养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性格养成不是一天两天才有的,
   
    凡事都有因果关系,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你们家长的教育问题,没有教育好孩子,这孩子都不知道被什么文盲父母给养了,真是倒霉鬼,都交了些什么狐朋狗友,父母和朋友都在网络上不分对错的推卸责任,却好像与己无关......哈哈.哈......要是我有这样的孩子我当场乱棍打死,真不知道你们还有什么脸出来指责学校,指责警察,指责政府,要是我还不如去跳楼死了,以死谢天下,你们活得太窝囊了,太无知了,为这孩子有你们这样不分对错的亲戚感到可悲!为这孩子有你们这帮狐朋狗友感到耻辱!为这孩子有你们这样的父母感到吐血!

点评

+1  发表于 2012-7-18 11:11
顶一个,有道理!父母们应该反省了》不说其他的,为什么不会游泳。也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不是发生这样的意外。假如发生洪水,溺水死亡。那又怪谁??父母们应该知道阳新现在治安不好。更应盾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  发表于 2011-10-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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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1 金豆 +18 收起 理由
破冰之恋 + 5 讲得很精辟
2009希望 + 1 很给力!
曙光 + 1 + 12 讲得不错 观点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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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事对犯罪是一种震慑,对家长是一个警醒,对学校是一些反思!
发表于 2011-10-16 1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脱节后的悲剧!
发表于 2011-10-16 10: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顶一个,有道理!父母们应该反省了》不说其他的,为什么不会游泳。也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不是发生这样的意外。假如发生洪水,溺水死亡。那又怪谁??父母们应该知道阳新现在治安不好。更应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  误入歧途呀!一但误入,后悔莫及??
发表于 2011-10-16 10: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
看新闻说, 警察救起2个,还放跑2个,一个溺水,警察应该没什么错吧. 追捕也不给力啊,那么久没追上,没有那河就都跑了. 阳新警察还是业务不精啊. 还有,在很多地方追捕抢劫嫌疑犯,拒捕是可以开枪的吧,以前看到到处有标语"抢劫可当场击毙的",那才是追杀.在很多地方估计都开枪了.


不要说弱小生命,15岁什么的了,警察追嫌疑犯怎么会知道? 弱小生命还抢劫,拘捕,也真厉害.
发表于 2011-10-16 10: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说得太对了,太棒了,“御姐”,赞一个,家长不反思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问题,反而像条疯狗一样出来咬人,真是恬不知耻!要是没跳河淹死而是被警察抓,估计他们会奴颜婢膝地去派出所求情,这般惺惺作态,简直是人渣,这种家长比死去那孩子还可恶!那死去的儿子有这样的家长是全社会全人类的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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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1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2250160517 发表于 2011-10-16 10:38
说得太对了,太棒了,“御姐”,赞一个,家长不反思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问题,反而像条疯狗一样出来咬人,真 ...

谢谢!{:soso_e100:}
发表于 2011-10-16 1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写的很有道理,子女的教育在父母,学校、社会只是一个环境,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从小父母不严格管教的孩子,长大了,和什么样子的人在一起,父母不问不闻,迟早是要出事情的,当然。法制教育的缺失,也应该让学校好好开设这门课程
发表于 2011-10-16 11: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不错  讲得非常到位,为人父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希望这次血的教训也给其他父母敲一次警钟
发表于 2011-10-16 1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虽然可恨,但也可怜。
发表于 2011-10-16 1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支持。。。。。。。。
发表于 2011-10-16 14: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后一部分说的过了吧,毕竟生命是无辜的,死者和家属也值得同情
发表于 2011-10-16 14: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虽然我不看好阳新的警察,但是这次,我支持你,警察同志!
发表于 2011-10-16 16: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现在很多家长把教育小孩 的责任都交给了学校社会
出了事就来说这个不对说那个不对
从来就不想下自已对自已小孩的教育有没有问题
在这件事中 我觉得最应该反醒的应该是这个小孩子的家长
这要去责怪我们的巡警了 我想不会有那个巡警会想到把小孩搞死
死是一个意外 可是抢劫去不是个意外
如果这个意外没有发生
那么以后会有更多的不意外在等那些同情这个死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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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21: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好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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